我在公司工作快半年了,试用期也过了三个月,但是还没签合同,也没上保险,该怎么办?

我是去年12月份进的公司,当时签了一份试用期合同,时间是3个月期限,那份合同到现在为止我都没有拿到,只是公司有一份,而且合同上有改动,从来没给我上过保险。我在工作中从来没出现过重大失误,从客观上讲我做的很好。但是现在要公司辞退我,我该怎么办啊??????? 我需要搜集一些对我有利的东西吗?

  1,不知道你的工作期限是多久,但《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你公司规定的试用期本事就可能违法。
  2,《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所以单位至今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
  3,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你没有上述情况,公司不能无故辞退你,如果辞退应依法作出赔偿。

  鉴于你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适用期合同作为证据,建议你先收集你已在该公司工作,并且工作无过错的证据,再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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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13
直接走劳动仲裁,劳动法实行的是由用人单位举证的原则。所以你提出申请即可。
你可以主张的权利如下:
1、劳动合同必须约定劳动期,不得只约定试用期。只约定试用期的合同等同于正式合同,试用期无效。故,你的合同可以视为正式合同。
2、在正式合同的前提下,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所有的保险和公积金。
3、公司辞退你(或者说公司不再续约),你可以主张赔偿金,你的情况只能半个月的赔偿金。工作不满半年,按照半个月赔付。
第2个回答  2010-05-13
他和你签的试用合同是不合法的,你参考一下劳动法吧。你快离开这家公司吧,如果没有经济损失,就换个心情开始新的工作,这次的吃亏就当是经验了。如果有损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解决,但是由于合同不合法,赢的机会不大。真不如换个工作吧,好好的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工作不是更好吗?你很快就会不再意这件事的。
第3个回答  2010-05-13
你好,根据你的提问,作如下回答: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次月开始,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从2009年12月份到现在,已经有半年时间了,所以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三个月了,企业没有与你再签书面劳动合同。所以从2010年4月份开始,企业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给你。
3、你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存续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录用通知,奖惩记录等。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若有疑问,请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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