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女性朋友于4月5日在商场因口角引起与对方动手,结果造成对方轻伤,而己方轻微伤。在当时对方不愿私了。派出所方面称已构成刑事诉讼,在5月6日已马上送去看守所拘留。在案件移交到分局后,家属于4月15日收到批捕书。后经双方家属调解已达成赔偿协议并签字(已付钱)。家属马上向分局递交了取保候审的申请(该朋友尚未有小孩,丈夫愿做担保人或出保证金),结果一周时间左右后回复不予批准,原因是认为理由不充分。现有几个问题向各位朋友请教:1.想通过关系去处理,但不清楚各阶段应该找哪个部门?2.除了取保候审,是否可以有销案或撤案的处理?3.根据案情的判断,如果最后上法庭会怎么判(包括如何赔偿)?可以申请缓刑执行吗?
针对一些朋友的疑问,我再作一些补充。
1.关于案情没有作隐瞒。2.对方属于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已出院,并已、达、成、和、解。
建、议、各、位、朋、友、就、我、提、出、的、3、个、疑、问、作、出、解、答,我感谢万分!!!
请问有公检法和律师界的朋友吗?非常需要你们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