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米3。其中地表水2.7万亿米3,地下水0.83万亿米3,由于地表水与地下水相互转换、互为补给,扣除两者重复计算量0.73万亿米3,与河川径流不重复的地下水资源量约为0.1万亿米3。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人均水资源低于3000米3为轻度缺水,人均水资源低于2000米3为中度缺水,人均水资源低于1000米3为重度缺水,人均水资源低于500米3为极度缺水。我国目前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均水资源量(不包括过境水)低于严重缺水线,有6个省、自治区(宁夏、河北、山东、河南、山西、江苏)人均水资源量低于500米3。我国水资源具有以下特点:
(1)总量并不丰富,人均占有量更低。我国水资源总量居世界第六位,人均占有量为2240米3,约为世界人均的1/4,在世界银行连续统计的153个国家中居第88位。
(2)地区分布不均,水土资源不相匹配。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国土面积只占全国的36.5%,其水资源量占全国的81%;淮河流域及其以北地区的国土面积占全国的63.5%,其水资源量仅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9%。1998—2007年华北区平均水资源总量1467.3亿米3,最高值出现在1998年,最低值出现在2002年,为918.5亿米3。
(3)平原区地下水储存量减少,降落漏斗面积不断扩大。2008年北方17个省级行政区对77万千米2平原地下水开采区进行了统计分析,年末浅层地下水储存量比年初减少38亿米3。21个省级行政区对地下水位降落漏斗81个,漏斗总面积从2006年的6.4万千米2增加至7万千米2。
(4)年内年际分配不匀,旱涝灾害频繁。大部分地区年内连续4个月降水量占全年的70%以上,连续丰水或连续枯水年较为常见。
(5)据2008年中国水资源公报,全国用水消耗总量3110亿米3,其中农业耗水占74.7%。全国综合耗水率(消耗量占用水量的百分比)为53%,干旱地区耗水率普遍大于湿润地区。各类用户耗水率差别较大,农田灌溉为62%,实灌面积亩①均用水量为435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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