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东把房子卖了,新房东让租客退租,租客应该让谁给赔偿?

如题所述

作为一个法律人,我觉得这种情况有必要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根据法律明确规定,“买卖不破租赁”:

(1)首先你可以拒绝退租,你可以在租赁合同期间继续住下去,新房东无权要求你退租;

(2)其次如果你不想和新房东扯皮,你可以让新房东找原房东解决这件事,不要来找你,新房东和你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你完全可以不理睬。

(3)最后赔偿是找原房东赔偿,原房东违约。如果原房东不赔偿,你就不用退租,也不用理睬新房东。

(4)如果新房东强行闯入房子或者找人进屋装修,你第一可以打电话报警,在租赁期间,你才是房子的合法使用者,新房东未经你的同意,无权进入房子;第二,你还可以让新房东赔偿你的损失,他这也属于侵权行为。

扩展资料:

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房简称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2011年6月北京市的多个公租房项目开始向社会公开进行“预租”。2011年10月,北京市建委公布通知,公租房首次向非京籍开放。

12月1日,北京公租房细则开始实施,各街道开始接受市民的申请。2012年8月8日公布标准,非京籍可申请石景山公租房。15日,朝阳区首批公租房摇号。

在2009年3月11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闻发布会上,有人问:对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夹心层”,政府又如何解决。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给出的回答是:要加快公共租赁房的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租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