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开公司,让我当股东怎么办?

我一个朋友认识几年了,准备和别人合伙开个公司,因为某些原因他不能出面当股东,说想以我的名义当股东,分红时候给我点。请问有啥问题么?另外,如果怕有问题,能不能去公证处公证,风险责任在他,而不是我

首先请您明确一点,是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公司。
如果是合伙企业,您作为合伙人,您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以您的全部家产对合伙企业的亏损和负债承担责任。您这样是很危险的,一般合伙人除了极为信任或者没有资金又想自己经营以外很少有人帮别人挂名为普通合伙人,因其法律风险极大。通俗的说您就是卖给这个合伙企业了。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您当股东,只是以您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责任,这样就安全了很多
但是出资时您要注意如果金钱出资,您直接让你朋友出资就OK。如果是实物出资您很可能承担出资不实的风险,也就是他给您作为出资的财产不值那么多钱,您最后还得自己补了,因为您是股东,您等出了问题再找朋友可能就说不清了。
所以用货币出资是您先阶段最好的选择,就是让朋友把钱给你,你挂名当股东。

另外,如果怕有问题,能不能去公证处公证,风险责任在他,而不是我。
挂名股东在公司法上是不允许的,您的整个的行为就是违法的,所以公证处不会给您公正,您只能按照我以上所说的把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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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3
不能~

只要你的名字记载在股东名册上,你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且说实话,权当是善意的提醒。你的朋友开了公司,然后抽逃出资,或者从事法律限制的,甚至违法的买卖,或者出售空壳公司,或者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需要赔偿,你身为股东,都是要付责任的。

所以,对此要慎重哦。我见过太多因为给朋友作担保人而倾家荡产的人了。
第2个回答  2010-05-23
这个问题你自己要想清楚,不要为了那么有点点的红利就忘了自我。。
第3个回答  2010-05-23
可以签个信托合同,看看《信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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