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制高消费者是失信人员吗?如果不是都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被限制高消费者不一定是失信人员

被限制高消费与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一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两者对象是不同的。被限制高消费不仅仅包括了失信人,还包括有些别的方面,被执行人为单位,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只能是被执行人,不能是别的。

  2.
两者的条件是不同的,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条件要比限制性消费的条件要高得多。换句话来说,被限制性高消费不一定被纳入失信人的列表,但是失信人名单里一定限制性高消费。

  3. 两者的内容不同,被限制高消费是法律对进行的限制消费的行为,而那个被执行失信人,一处的信用没有过关,将会处处受限。

  4. 两者的时间不同,被限制性消费是一直到法定人履行完义务就可不被限制。而被执行的失信人都会有一到两年的期限。

  限制高消费用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用决定书。

  5. 两者的文书不同,限制高消费用的限制消费令,而被执行失信人用的是决定书。

  6. 两者文书抵达被惩戒人的方式不同,限制性消费是通过法律信用系统会告诉你,而被执行失信人是法律通过文书直接下达。

  从以上六点的区别可以看出,限制性高消费还是跟被执行失信人有很大的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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