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死亡,亲属未提附带民事诉讼,亲属能否委托代理人参加庭审?

如题所述

被害人死亡,亲属未提附带民事诉讼,亲属能否委托代理人参加庭审?《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附加流程,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范围也圈定在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的直接损失范围内,对于经济类犯罪的犯罪所得,法院也会依法追缴并退还给被害人,因此,被害人是否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刑事诉讼本身没有任何影响。涉及重大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可以通过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方式拒不谅解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法院在最终的定罪量刑时会结合该因素及案件的性质、重大社会影响作出公正判决。

如果非要说会有影响,那可能存在于这种场合:被害人一方自愿放弃民事赔偿,而是强烈要求对被告人重判。由于被害人及其家属不谅解,为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得不到任何恢复,法官可能会因此而在自由裁判权的限度内科以较高一些的刑罚。

1.直系亲属中的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是当事人的近亲属。近亲属依法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在庭审中当然可以发言。2.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代理人,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的,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参加诉讼,不用办委托手续。3.不是所有的直系亲属都是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只有法定范围内的近亲属才可以接受委托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如直系亲属没有接受委托,则不能在庭审中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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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08
当然可以。可以由被害人的亲属进行委托,也可以由律师来进行诉讼。
第2个回答  2022-07-08
律师担任被害人代理人时,有权参与刑事部分的庭审活动,可以就有关事实提出补充问题,申请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发表论点。 承办人表示,虽然有相关规定,但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外,他从未办理过此类受害人代理人出庭的刑事案件。
第3个回答  2022-07-08
这当然是可以的。通过这样的方法才可以让诉讼顺利的进行,这也是合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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