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 克(g)=0.6 斤
因为1斤=500克。
斤和克都是重量单位,国际标准单位中没有斤,这是我国的一个单位。
斤、公斤之类的单位在物理上来讲明显属于重量单位,而绝不是质量单位,请搞清质量和重量的区别;
从法律,生活的角度来讲,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斤、公斤等单位可以看作质量单位在各种场合使用,质量=重量,在法律上等价具有法律效力。
现代的“斤”按照各地使用习惯,与公制有如下换算:
中国大陆1斤等于500克(g);
香港澳门1斤约等于605(g);
台湾1斤等于600克(g);
现时香港法律规定一斤等于一百分之一担或者十六两,即 604.78982 克(g);
台湾市集常用台制:1台斤= 600 克。但金门与马祖邻近福建省,不使用台斤,所谓的「斤」为1斤= 500 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