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妈先喝饮料后付款被要求10倍赔偿,超市老板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吗?

如题所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者强制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物等行为,那么就涉嫌构成我国《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当然对于这次案件,宝妈先喝饮料后付款要求被10倍赔偿,其实很多超市他都会有这样的一个公告,或者说有这样的一个标示,偷一罚十。无非就是因为超市已经养成了一种惯例,也就是说先结账后使用商品,对于在超市中没有进行结账就使用商品会给超市的经营管理带来诸多麻烦,所以就形成了这种惯例,必须要先结账才能够使用。

一瓶饮料就算10块钱,那么10倍赔偿也就是100块钱左右,对于这个数额是没有办法进行立案的,这样就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但会触及到一个问题,那么就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会被作出相应的处罚。

对于这名宝妈,其实被要求10倍赔偿并不合理,而且这名宝妈她并没有构成盗窃罪。因为这名宝妈将饮料瓶拿去付款,从这个行为上就可以认定,这名母亲并没有非法占有超市的相关财物的故意行为,而且也没有离开超市的相应范围,那么无法构成盗窃罪,同样也没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只是违反了超市的相应的规定,但是超市所定的规定,并不等于是法律,没有法律效力。

盗窃罪它也有一定的要件,故意藏匿甚至离开超市的范围,不去主动结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那么这样的话就是盗窃。

最后超市老板的行为,并不可取。毕竟我们要求对方做出赔偿,必须要依法有据,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那么就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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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7
宝妈先喝饮料后付款被要求10倍赔偿,超市老板的行为属于不敲诈勒索,因为超市有着自己严格的规定,没有付钱就没有使用商品的权利,这个宝妈违背了超市的相关规定,所以理应要进行一定的赔偿。
第2个回答  2020-11-17
个人觉得属于敲诈行为,因为宝妈又不是没付款,在超市这种行为很正常啊,相反还可以促进消费。我们这里的大超市都不会做出这种行为,有些顾客就是喜欢先喝一口,如果觉得味道好,还会多买几瓶呢,怎么就能要求赔偿。
第3个回答  2020-11-17
属于敲诈勒索。一旦生活中自己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这样自己就不会受到损失了。
第4个回答  2020-11-17
我觉得超市老板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虽然这名宝妈的行为的确有些欠妥,但是也不能要求十倍赔偿。而且在很多超市,是允许先喝饮料后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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