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否满5年,不同房屋类型的界定方法也不同。目前,普通的商品房按照契税完税证明和房屋产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的注明日期两项标准“孰先”原则判断。 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可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确定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一、房屋满5年有什么优惠政策?
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个人对外销售购买二年以上(含二年)的住房减免增值税(营改增前为营业税),自用五年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税务机关以契税为抓手,“先交税后发证”。税收减免政策的落实,都需要判定个人房屋的购房时间。
二、如何界定交易房屋是否满5年?
以买卖、继承、赠与等不同产权变更方式获得的房屋,再次交易时界定是否满5年的方式不同。
1.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 以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孰先原则。
2. 已购公房 :根据房产证填发日期、原始购房合同签署日期、第一笔购房款的银钱收据日期,三者孰先的原则,只要一个日期满五年即可。
注意收据的章和购房合同的章要一致收据才有效。
3. 继承的房产 :可以按照继承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满5年。
4. 赠予的房产: 直系亲属之间赠予的可以按照赠予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满5年;
5. 夫妻更名的房产: 可以按照更名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满5年。
6. 遗失补证、破损换证的房产: 可以按照原房产证的时间界定是否满5年。
此外,2017年4月1日起,个人转让住房,因产权纠纷等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购买住房的, 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视同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注明时间, 以确定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资料来源:北京市税务局
《关于个人转让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判定购房时间问题的公告》
该内容只在北京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