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房子,已有一年多未居住,水阀都是关闭的。昨天物业打电话说我的水管破了漏水,今天去一看,原来是整幢楼的厨房下水管位于我家那段漏水,我自己的管子是完全没问题的。我认为这管子属于共用,并且非我人为破坏,应由物业负责。但物业说在我屋里就该我负责。还说我包了墙所以该我赔!有谁家装修把下水管子不包起来吗!而且包墙并不动管子。我觉得物业没道理。有懂的人可以告诉我一下这到底是谁的责任吗?最好有相关法规条例之类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