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劳动法规定,男士陪产假是多少天,

如题所述

辽宁省女职工合法生育的,其夫享受护理假15天。

根据2016修正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扩展资料:

其他地区陪产规定:

1、广东省:《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2、上海市:《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

男性的陪产假根据各个地方的社保政策而不同,男方的护理假和女方的产假同样的也是属于正常出勤,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并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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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27
辽宁省女职工合法生育的,其夫享受护理假15天。

护理假,又称陪产假、陪护假、照顾假,是指女职工合法生育期间,给予其夫照顾女职工的休假权利。护理假不是劳动法规的规定,发生争议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也不受理。护理假是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发生争议向计生委投诉。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辽宁省女职工生育的,给予配偶护理假15天。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2个回答  2018-03-31

    辽宁省女职工合法生育的,其夫享受护理假15天。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英文(Paternity Leave)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

    2016年10月,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其余29个省份均相继修改了本地计生条例,明确了本地的陪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

参考资料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引用时间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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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4

    辽宁省女职工合法生育的,其夫享受护理假15天。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英文(Paternity Leave)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

    2016年10月,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其余29个省份均相继修改了本地计生条例,明确了本地的陪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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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6-09-16
一般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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