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开远光灯导致车祸是谁的责任

如题所述

需要交警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划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一)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三)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四)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五)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六)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对机动车夜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以罚款并扣分的处罚;在机动车年检安全检测时,对私自安装强光灯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将不予核发合格标志。

扩展资料:

2014年5月11日凌晨1时许,平静的229省道352线,被沉重的撞击声打破。犯罪嫌疑人侯兴田驾驶大型货车在飞速行驶中,车头上白晃晃的远光灯,在昏暗的路灯映衬下,分外刺眼。在行驶至案发地点时,恰逢务工人员陈利民、潘舒兴、毛头、秦舒海,正在横穿马路。

迎面一束强光射来,被害人潘舒兴顿时感到一阵眩晕,来不及躲避,被刹车不及的货车当场碾轧至死。其他三名工友侥幸及时跳到路边草地,逃过一劫。交警部门认定,犯罪嫌疑人侯兴田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5月18日,兰陵县公安局以侯兴田涉嫌交通肇事犯罪提请批准逮捕;由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5月25日,侯兴田被依法取保候审。

远光灯本应该在夜间会灯或者路面照明设施不好的情况下使用,但是多数货车司机在夜间行驶时,却把远光灯当照明灯使用,遇有人行道的路口不懂得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据调查,在这28起案件中,使用远光灯的车辆多为大货车,一共有19起,占案件总数的67.86%。“没有学过远光灯的使用”、“不了解货车灯光对行人的影响”“频繁会灯闪坏灯泡”是大部分货车司机的回答,还有一部分货车司机表示,夜间行驶开启远光灯可以确保自己的安全。

究其原因,大部分驾校在培训时只重视驾驶技能,根本不进行交通安全理论知识的培训,导致许多驾驶员只会开车,但诸如如何正确使用灯光、遇各种情况的处理措施等安全知识严重匮乏,导致司机在开车过程中,随意使用远光灯现象严重,出现上述害人不利已的事故,也就不足为奇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远光灯成交通事故"罪魁" 检察官建议开展专项整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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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9
夜间会车时,如果因为对方用远光灯照射使造成的事故因由开远光灯的付一部分的次要责任。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在开启路灯或者其它照明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开启远光灯的车辆应该在会车前150米之前切换至近光灯。当你开启远光灯时会使对方司机瞬间致盲,几秒钟内导致对方无法看清路面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如果你在后方开启远光灯后,前方的车辆3个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光晕,会缩小前方车路况的可视范围,如果前方想并线或转弯,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情况是完全不可能的。

所以违规用远光灯致交通事故,对方司机需担责。如果在车上装有行车记录仪,发生事故后交警会根据行车记录仪的证据判定事故的责任。当然,我们夜间行车还需小心谨慎的。

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案列,在山东,夜间行车,由于一辆车的恶意开远光灯导致司机没看见车前有人,导致一起交通事故。因为这位司机车上装有行车记录仪,警方很快找到了恶意使用远光灯的驾驶员。在视频证据面前,该驾驶员承认自己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由于证据确凿,他不仅受到了交通违法处罚,还承担了该起交通事故40%的次要责任。
第2个回答  2020-03-03
交通法规定,会车150米内使用远光灯扣一分(有没有罚钱忘了)所以说,对方肯定是有责任的。至于责任大小,取决于具体事故。因为对方开远光灯,你如果视线不好,要及时减速靠边停车,如果由于你没有减速导致的,你也有责任。判定谁的责任先找出问题的原因,如果去掉这个原因,事故不会发生,则就是这个原因导致的,引发这个原因的人全责。
第3个回答  2019-12-09
那高速怎么判?突然减速会导致后面追尾甚至连环相撞,不减速又对自己的人身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所以归根到底都是远光灯方的全过,这种人应该是12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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