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我去年11月和公司签的一年的合同,合同上是到12月底。

我去年11月和公司签的一年的合同,合同上是到12月底。然后公司不和我续约了给我补偿是1。5倍。但是我们公司是13薪,公司是不是要发我第十三个月的工资?(公司说第十三个月的是奖金)

可以向单位索要赔偿,具体依据如下:

1、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你可以索取入从职之日起一个月以后到签订劳动合同之日,也就是从2010年1月25日到四月X日期间的双倍工资。

2、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3、所以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缓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收取劳动者的押金等。

4、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5、“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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