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宝华镇 鸿堰北路 彩虹城与同城世家小区之间
我于2019年7月25日早晨上班途中,骑电动车与另外一辆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勘验现场后当场判定对方主要责任,我为次要责任,并且双方都签署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年纪偏大67岁老人医院检查胸椎压缩骨折,手术花了不少钱(5万-10万之间);我脸部大面积擦伤,不过目前已经康复留了一条一公分的疤痕,左边侧脸有斑点擦伤痕迹(医药费2K、误工费2K、财电动车外加摔坏的眼镜3800)。
判罚依据:
1.老人违章电动车,不是国标电动车无牌照,我的有牌子符合国标
2.老人是直接左拐,我直行 ,我电动车的速度在50码(交警说我速度过快),他直接左拐导致我避让不及撞了上去。
3.当时事故点前制路段有大量违停汽车,占用了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所以我并没有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当时交警正在查抄。
目前老人的儿子约我私了处理,也咨询了交警,交警说如果按照责任认定书协商是我赔偿他百分之三十的费用,他赔偿我百分之七十的费用。
对于这个问题我现在有一些疑点想要咨询:
1.事故认定,我是否需要赔偿老人?
2.如果一旦上法庭,是否对我有利?
有一个问题我想补充下:目前我左侧脸部留下的疤痕如果我需要做医美方面的治疗,是否也可以纳入我本次事故的赔偿中?
追答三甲以下的医院可以。
追问后续:昨天和老人的家人聊了,他们索赔两万,我这边获取到一些信息;
老人车祸后没有直接去医院检查,而是在家呆了一天,第二天才去医院检查。
对方想私了,也是为了医院不开具车祸的证明,说是为了回老家报销医保。
想追问下:从现在的情况看来在法庭上是否对我有利?
追答这种情况对你应当是有利的。
对方的证据链越完善,对你越不利,相反,他不及时就医,说明伤情没有那么重。证据不足的或者有瑕疵的,你都可以拒绝赔偿,至少可以少赔偿。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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