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张华与某私营企业签订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工作

毕业生张华与某私营企业签订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工作已有六个月了,企业一直没有为张华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他多次与企业协商,企业以试用期为由拒绝,于是张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为缴纳试用期的社会保险费用,但人民法院没受理张华的起诉。为什么没受理?结合案例谈谈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应符合什么条件?

1、张华应当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是先走仲裁程序的(仲裁前置)。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为员工购买社保。《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4-07
什么地方?
我也在试用期,单位也要交社保的啊!
试用期的合同上有没有相关条文,
当时应该一式两份的,
你看看。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