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还有几个月到期 可以提前更换吗

如题所述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第十六条 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

第十七条 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第十八条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

扩展资料

办理条件:

1.申领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二代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派出所承办人以申领人公民身份证号码为查询项调取人口信息及照片进行审核,无误后利用人像采集系统现场采集申领人照片;自带照片需提供二张符合“二代证”制作标准的照片,利用人像采集系统照片扫描功能扫描到人口信息数据库中与申领人信息连接;

4.派出所承办人调取人口信息数据库中申领人基本信息,核验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现场取像(扫描)照片及采集指纹信息,打印《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及领取凭证交申领人签字认可。

办理材料: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如您有符合“二代证”制作标准的照片,可自行携带两张照片。

办理地点: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本市辖区内的工作地、居住地等任意一个派出所的户籍接待室。

参考资料: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京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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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还可以按照身份证丢失随时补办。
  因为身份证有最长三个月的制证周期,提前三个月办理,正好新证办好,旧证过期上交,不耽误使用,这样就不会造成身份证空档期,如果旧证过期,新证又没下来,那样耽误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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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8-03
一般不可以,考虑居民身份证办理最长90天,一般最早也只能在有效期前3个月内申请办理换证的,还有4个月到期正常是无法申请换证,公民可以咨询当地户籍部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7-17

看看你的身份证到期了么?你知道提前多久进行更换么?快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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