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2-12
没有什么大的改革,主要是调整
现在主要是货币化安置
也就是鼓励退伍回来的选择自谋职业和创业,政府给你一笔RMB,完事了
要是想等政府安置工作,你要经过培训、考试、筛选、等待
万一关系不硬,
你安置的单位就比较靠后啦...
补充:
具体的安置政策你可以参照上一年的
下面是马鞍山的退伍安置政策,供参考
我市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出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2009-07-30
——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第三次大幅上调
7月13日,马鞍山市2008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意见出台,今年该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采取自谋职业和安排就业相结合的办法,继续深化安置改革。
《意见》指出,今年该市城镇复员士官和义务兵将全部实施市场化安置,即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自找接收企业单位,企业可根据用工实际需要选择接收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城镇退役士兵本人要求扶持就业的,市、区政府安置部门会同同级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做好推介工作,扶持就业。
《意见》同时指出,对转业士官,荣立个人二等功、荣获大军区及以上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该市市政府向国有、有国有股份的企业及上市公司下达指令性安置指标。转业士官由市统一组织考核考试,依序选择企业单位。荣立个人二等功、荣获大军区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免试,可在市区所有的国有、有国有股份的企业及上市公司中自选单位,市政府安置部门予以派遣。
《意见》规定,今年该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将在去年基础上大幅上调,即服役满2年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由原来的3.2万元提高至4.5万元,服役期每增加1年,增发8438元;服役满10年及以上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由原来的8.2万元提高至11.25万元。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一等功(含)以上的,增发50%补助金;荣立个人二等功的,增发30%补助金;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增发10%补助金。
《意见》同时规定,对因战因功伤残被评为8级、7级、6级、5级的退役士兵分别给予补助0.2万元、0.4万元、0.6万元和0.8万元;对在2008年初雨雪冰冻灾害、5.12汶川地震抢险救灾中荣立个人三等功的人员奖励0.5万元。
《意见》强调,机关、团体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在招聘人员时,对符合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应优先录用;接收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与城镇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计算工龄的单位,城镇退役士兵的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单位,在第一个合同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后,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城区退役士兵享受为期3个月左右的城乡一体化免费岗前技能培训;对城区农村入伍、服役期间征地农转非的退役士兵,按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办理,允许采取市场化的“双向选择”方式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