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工作人员会不会泄露举报内容

纪委工作人员会不会泄露举报内容

纪委工作人员不可以泄露当事人的举报内容,泄露信息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扩展资料:

中纪委:提倡实名举报 调查结果要向举报人反馈

今天上午,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邀请到中央纪委信访室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兼副主任张少龙,中央纪委信访室综合信息处副处长邓集珣。

中央纪委信访室电话网络举报处副处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郭洪亮做客“反腐倡廉在线访谈”栏目,围绕“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维护群众权益”这一主题与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

有网友提出“如果身边发现腐败行为应该如何举报”的问题,邓集珣对此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纪事实、具体情节和相关证据。对违纪案件的调查也有其自身规律。

比如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一些举报材料,对违纪事实的情节写得很具体、很详细,有的还附上了相关的证据,提供了其他知情人的信息,这样的举报材料对案件调查帮助非常大。另外,如果举报人能够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话就更好了。

对于实名举报的意义,邓集珣介绍,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首先是因为实名举报便于核查。如果办案人员能够和举报人取得直接联系,对于进一步了解情况,掌握更多的线索,较快查清问题是非常有利的。

根据多年的工作实践,实名举报的成案率和查实率都要高于匿名举报。另一方面,实名举报也有利于维护举报人自身权利。对于实名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结束后,要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同时还要征求他们的意见。

有些地方的纪检监察机关还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另外,实名举报也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有针对性地对举报人进行保护,防止打击报复。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纪委:提倡实名举报 调查结果要向举报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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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4
按照【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工作人员不应泄露案情。
参考: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第三十六条 要保护办案人、检举人、证人。对上述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应予追究。
第四十五条 办案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对被调查人或有关人员采取违犯党章或国家法律的手段;
  (二)不准泄露案情,扩散证据材料;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四条 根据《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在案件检查中,纪检机关要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等项权利,保障被调查党员行使申辩、申诉等项权利,保障检举控告人、证人、被调查人和办案人不受打击报复。
第八条 根据《条例》第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定,初步核实应当尽力收集证据,并抓住主要问题进行,注意保守秘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7-27
一般来说不容许。但个别纪检自身不干净或与被举报人有利害关系,就会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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