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如果是因员工本人的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