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绩效考核合法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绩效考核一般是一家企业或者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员工的管理手段措施之一,一方面能够优化企业的内部人员结构,另一方面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试用期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怎么写试用期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一、目的第一条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力。第二条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二、定义第三条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1____个月,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含培训时间)。三、适用范围第四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第五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第二章考核内容四、考核内容第六条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大项。第七条试用期结束考核结合岗位要求,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八、考核结果第八条无论是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部分。第九条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成绩在6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第十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第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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