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一)教学案例》通过学生观察以上对象后,教师提问:集合是什么?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就成为一个集合,简称集。什么是集合的元素?集合中的每个对象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集合、集合的元素怎样表示?一般用大括号表示集合且常用大写字母表示;集合中的元素用小写字母表示。集合中的元素与集合的关系是:a是集合A的元素,称a属于A,记作a∈A;a不是集合A的元素,称a不属于A,记作aA。
通过师生共同探讨得出集合中的元素具有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组成集合的元素可以是数、图、人、事物等。常用数集的表示如下:自然数集:用N表示;正整数集:用N﹡或N+表示;整数集:用Z表示;有理数集:用Q表示;实数集:用R表示(正实数集用R_R+表示)。
例1 下面的各组对象能否构成集合?答案为:(A)所有的好人(不能,因为好人定义不明确);(B)小于20XX的实数(可以构成集合);(C)和20XX非常接近的数(可以构成集合);(D)方程x²-3x+2=0的根(可以构成集合)。
例2 用符号填空:(1)π不属于Q;(2)0属于N_;(3)32属于N;(4)-2不属于0N。
分层议练:选择题(1)所有三角形不能形成集合;(2)《高一数学》中的所有难题不能形成集合;(3)大于π的整数可以形成集合;(4)所有无理数可以形成集合。判断正误(1){x², 3x+2, 5x³-x}={5x³-x, x², 3x+2};(2)若4x=3,则x不属于N;(3)若x属于Q,则x属于R;(4)若x属于N,则x属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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