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8
一、政策文件: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关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并通过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至于补助标准,各地要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合理确定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
二、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认定。农户提出申请由村小组摸底调查上报到村委会,再由村委会和帮扶单位通过召开村民大会确定,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列入帮扶对象。
三、专项资金补助标准及资金拨付与管理。对低收入住房困难户进行住房改造的由省财政每户补助一万元,补助的专项资金全部实行国库支付,由帮扶单位提供《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申请登记基本信息表》(电子版、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房前后照片对比》(电子版书面材料一份)、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领取危房改造扶持资金签收表》(面材料二式四份)和《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上报到市“双到”办,由市’双到”办统一到市财政局办理拨付手续。
四、合理安排使用农房建设用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用地政策,改造建设住房时或先拆旧屋后建新房或或新房后必须拆旧屋。对在就地建设新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必须与村委会签订拆旧协议书,确保《土地管理法》的有效执行;对确需搬迁异地重建的,有利于防灾抗灾,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出发,严格勘察地质情况,避让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地域。合理规划用地,并合理避让基本农田。对实施“整村改造”新腾出的拆旧地块,由村集体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