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怎么变更财务人员

如题所述

电子税务局变更财务人员操作步骤:
1、新的财务负责人先操作实名认证;
2、企业选择【企业登录】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变更税务登记】模块;
3、在【申请表】处点击【增加】添加变更项目,选择【财务负责人名称】、【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种类】、【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一起增加操作变更;
4、点击【下一步】,转到选择办理方式界面,选择全成无纸化;
5、点击【下一步】,转到上传附报资料界面,上传相关资料,点击【预览提交】,点击【完结】按钮,关闭该界面,提交的申请表可在首页【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模块进行查询、打印。
6、变更税务登记事项通过后,新的财务负责人选择【自然人登录】登录电子税务局,可进入【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管理员列表】模块操作【绑定】到企业。
办税员的工作范围有哪些:
1、凭证录入工作、记账、出具报表;
2、发票及其他原始凭证的整理,进项发票的抵扣;
3、凭证、账本、申报表的打印、装钉,保管工作;
4、证件的保管,以及相关年检工作;
5、统计申报工作;
6、纳税申报工作;
7、涉税相关工作的外联工作;
8、发票管理工作;
9、税收政策的了解以及分析,做好税务的筹划工作;
10、每月工作总结,分析问题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综上所述,正确计算应纳税额、按时申报缴纳、按期保管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抵制各种违反税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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