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分情况看,外地人在北京港澳通行证的办理条件:
1、非本市户籍在京就业人员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或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
2、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
3、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办理费用: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赴港澳从事旅游、商务、培训、就业签注(一次有效)20元,(二次有效)40元,多次有效(三个月/一年)100元。
办理时限:三十日(自递交申请后第二日开始计算)。
扩展资料:
外地人在北京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2、申请表,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六个月内)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淡蓝色或灰色背景),
3、《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许可文件,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逗留,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居住证明:6个月(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者《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注:非本市户籍在京就业人员申请时提供;
5、就读证明:就读高等院校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研究生院、研究生部等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在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申请时提供;
6、单位意见:下列人员办理短期赴港、澳地区申请,须出示单位意见:
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有效期三个月)并加盖公章方可办理。
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需出示军官证和部队军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出国(境)任务审查批件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在部队驻地公安机关办理;
7、其他材料:
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澳门逗留,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申办非本地劳工身份咭名单》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申办非本地劳工身份咭名单》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注: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随行在港亲属临时赴澳门,可在香港通过香港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办理3个月一次赴澳门个人旅游签注。办理时需提交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