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小说的主要特征???

如题所述

第一章 18世纪英国小说
  
  一、理论的发轫:贝恩和康格里夫
  
  阿芙拉·贝恩(Aphra Behn)是复辟时期(1660──1688)最重要的女作家,代表作是中篇小说《奥鲁诺克,或王奴:一段信史》(Oroonoko, or The Royal Slave: A True History,1688)。小说首版封面赫然写着:贝恩夫人著。如果考虑到笛福的小说全部为匿名发表,理查逊总以编者身份出现,菲尔丁1742年发表第一部小说也未署名,就不难体会贝恩是何等自信。贝恩在小说开始就申明要讲述实际发生的事:故事大部分是叙述者亲眼所见,而她未见部分则依据主人公的亲口所述。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观点,因为它把叙事着眼点放在了讲述真实故事,而讲述真实故事是现实主义小说区别于传奇的一个基本特点。贝恩还在叙述视角方面作了大胆探索。叙述者通过奥鲁诺克的讲述而了解的故事,没有采用直接叙述,而是经过了叙述者加工的间接叙述,这似乎表明贝恩已经意识到叙述视角对于叙事效果的影响。贝恩在长篇小说《一个贵公子与妻妹之间的情书》(Love letters between a Nobleman and his Sister, 1684)中尝试了书信体,到小说的后半部改为第三人称叙述,似乎她当时就已察觉到书信体的内在矛盾,不得不改为叙述体。可以说,贝恩在她为数不多的小说创作中已经尝试了在18世纪流行的三种基本叙述形式,足以称得上英国小说的先驱。
  
  威廉·康格里夫(William Congreve)是复辟时期的著名剧作家。与贝恩强调“信史”不同,Congreve直接在1692年创作的中篇小说《匿名者》(Incognita)封面上标明这是一部“小说”。他在序言中把他的小说与流行传奇做了清楚区分。他在序言中还提到:“在情节的总体安排、细密结构和最后结局方面向戏剧学习。”他请读者观察“是否每个障碍都在故事发展中起了促进而并非阻碍作用。”显然,他的小说观念深受戏剧理论影响,且在创作中颇具匠心,富有文人小说的特点。他已经在有意识地借鉴戏剧理论探索小说艺术结构问题。在小说叙事过程中,叙述者还不时站出来对人物和故事妙趣横生地加以评论。
  
  
  二、笛福与同时代作家
  
  从1791年出版《鲁宾逊漂流记》开始,已届花甲之年的笛福(Daniel Defoe)先后发表五部小说,且全以第一人称回忆录形式叙述,叙述模式是流行的清教徒皈依传记和罪囚传记。从Defoe小说序言来看,有两点引人注目。一是真实性。二是道德教化。这两点几乎是所有18世纪小说的共同特点,也是现实主义小说传统的基本特征。身为作家和批评家的Max Byrd指出:“事实上……Defoe建立了所有重要原则。例如,区分与对比,逐渐展示背景,背景必须激发情感。”
  
  玛丽·戴维斯(Mary Davys)在《情场老手》(The Accomplished Rake, or, Modern Fine Gentleman, 1727)的序言中提出了这样的小说定义:“叙述虚构的但可能发生的故事。”与Defoe强调个人讲述的真实故事相比,这可以说是相当激进的小说定义。Davys意识到小说叙事的两大问题,一是使读者处于恐惧与希望中,这是叙事得以发展并紧紧抓住读者的关键。二是统一的情节,其他故事都为这个情节服务。
  
  
  三、第一个高峰:理查逊和菲尔丁
  
  塞缪尔·理查逊(Samuel Richardson)在英国小说史上的地位,曾在相当长时间里受到忽视。自伊恩·瓦特的批评名著《小说的兴起》1957年问世后,Richardson成了“形式现实主义”的典型代表。瓦特根据对于《帕美勒》(Pamela, or, Virtue Rewarded, 1740)的分析,提出Richardson小说区别与Defoe小说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把恋爱结婚作为小说的中心情节,从而开创英国爱情小说的先河,把传统叙事文学中很次要的内容改造成小说的中心。这既涉及小说内容,又涉及叙事形式。使英国小说根本摆脱了欧洲流浪汉小说的影响,或者说至少是开拓了一条与流浪汉小说并行的新路。如果说Defoe的小说在生动故事中不忘提醒道德教化,Richardson则是不折不扣的道德家。但是,他也不忘小说愉悦功能。从叙事理论的角度来看,Richardson在《克拉美莎》序言的观点有两个方面值得重视。一是不同叙述者的不同观点,既增强了小说叙事的复杂性,又调节了小说叙事的节奏和张力。二是对戏剧性叙述的强调。Richardson之所以坚持书信体,拒绝讲述体,其根本原因就是他认为只有这种形式可以保证戏剧性叙述的生动有效。
  
  亨利·菲尔丁(Henry Fielding)开始小说创作与Richardson有很大关系。1740年Richardson发表书信体小说《帕美勒》后,次年Fielding发表了戏仿小说《沙美勒》,对Richardson的小说形式和主题观点进行了讽刺。1742年发表《The adventures of Joseph Andrews and his friend, Mr.Abraham Adams》,Fielding在该书序言中提出了“散文体喜剧史诗”的小说定义。这一小说定义既包括小说描述的范围有史诗的广度,也包括借鉴史诗的叙事形式,如具有权威性的叙述者、插入性的故事和小说叙述的分卷分章体例等。在《The adventures of Joseph》第二卷第一章,Fielding论述了分卷分章的问题。他指出:“以我们作家的诀窍而论,我认为作品的分卷分章算是相当重要的法门。”他列举了三大优点:“一,章与章之间那些小小的空档可以当作客栈或休息的场所看待,可以在那歇歇脚,随意喝上一盅或吃点东西……二,每章开头的标题像是客栈大门口的招牌,告诉了读者他能得到些什么消遣……三,(带有调侃意味)可以防止一本书的美观由于折角而受到损害……”从叙事的角度来说,分卷分章凸显了小说家的作用:卷张结构是小说家刻意安排的。除此之外,《汤姆·琼斯》三部分的对称结构,被Dorothy van Ghent比喻为“Palladian”式宫殿建筑;Robert Alter也十分强调这种对称艺术。体现了Fielding独具匠心的艺术追求。省略是Fielding小说艺术的一个重要方面。第一人称或书信体为了保持叙述的逼真效果,往往有文必录,不能随意省略,第三人称小说中的叙述者则可以根据叙事结构需要而对故事进行裁剪安排。艺术点缀作用:增加叙事的色彩,调节叙事节奏;展示作者的散文才华,也是区别于其他小说的重要标志;在叙述语言与叙述故事之间制造一种张力,从而丰富小说内涵。整体艺术问题:Fielding告诫批评家和读者不要妄下断语,因为有些看似无关情节实际上在全书结构中是至关重要的。Fielding小说最有代表性的特色则是叙述者的形象和作用。小说的叙述者不仅在18篇序章中登场亮相,侃侃而谈,而且在小说故事过程中也不断出现,或为读者指点迷津,或与读者共同探讨人物性格。这种叙述者曾深为James为代表的现实主义小说家所诟病,因为他的介入打破了小说的现实幻觉。但是,如果我们从Fielding所生活于其中的18世纪社会文化来看,这种性格化了的叙述者自有其特殊意义。首先,叙述者不断出现建立起一种作者权威;二,叙述者与读者的关系逐渐亲密,密切交流,这种交流是智者之间的交流,互相关照,互相补充;三,正是这种交流丰富了小说内涵。因此,瓦特称Fielding为“评价的现实主义”,以区别与Defoe和Richardson为代表的“表现的现实主义”。
  
  
  四、高峰过后:Smollett、Sterne及其他
  
  Tobias Smollett的小说特征近似Fielding的喜剧史诗,但他尝试了第一人称回忆、书信体和第三人称叙述等多种形式。Smollett对小说叙事仍提出了一些有见地的观点,在《The adventures of Rodric Random》序言第一段,他指出:“在各种各样的讽刺中,最能引人入胜、最能普遍使人获得教益的,无过于在讲述一个情节处处生动有趣的故事时信手穿插进去的那种讽刺。”在Smollett的全部小说创作中,讽刺一直是个十分重要的因素。或许正因如此,他的小说人物多为粗线条的漫画式人物。在1753年出版的《The adventures of Ferdinand Count Fathom》献词中,Smollett提出了这样的小说定义:“小说是一幅复杂的大图画……不能缺少一个主要人物,他凭其重要性,吸引读者注意力,把事件连为一体,提供走出迷宫的线索……”这可以说是一个相当完备的小说定义,概括了小说场面广阔,人物众多的特点,又强调了统一计划和中心人物的重要性。18世纪的几乎所有重要小说都是以主人公名字为书名,原因就在于主人公是统领全书故事的中心人物,至少是名义上中心人物。
  
  Laurence Sterne的《The life and Opinions of Tristram Shandy》则是对英国小说规范的全面颠覆。《项狄传》可以定义为“一本关于人的心理活动的史书”,由于人的心理活动并不总是按照严格的逻辑进行,以这样的原则写成的小说自然与传统小说大相径庭。这种观念联想也是现代意识流小说的滥觞。《Shandy》在叙述手法上用不断的离题插曲打乱了线性叙述规范,所谓“曲径通幽”。
  
  Horace Waopole1764年发表《奥特郎托堡》(The Castle of Otranto),则通过发生在中世纪古堡的传奇故事开创了哥特小说的先河。对于浪漫主义的兴起和司各特的历史小说有一定影响。就叙事艺术来看,他似乎也没做太大贡献。
  
  Fanny Burney是18世纪后半期的重要小说家。1778年匿名发表书信体小说《Evelina》,后来的几部小说改为第三人称,书信体的流行也已接近尾声。Burney放弃了把小说题献给名人恩主的传统,而是题献给The Monthly Review和The Critical Review的作者们。Frank Donoghue指出:“Burney是第一个把小说献给the monthly review的作家,从一定意义上,她这样做使她成为第一个公开而严肃地认可评论杂志在文学领域合法权威地位的作家。”《Evelina》像一个摄像机把形形色色的风俗人情展现在读者面前,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Burney在尝试把Fielding和Richardson两种叙事方式结合起来,为奥斯丁的出现做了准备。
  
  小结:虽然18世纪小说家都不忘道德教诲,但娱乐性显然是第一位的。其次,小说要有中心人物,项狄传对这一传统进行了颠覆,试图颠覆本身就是对传统的承认。Fielding的第三人称叙述体和Richardson书信体的争论,并以19世纪初第三人称叙述占主导而结束。
  
  
  
  第二章 Scott和Austen
  
  一、司各特对现实主义小说叙事传统的梳理
  
  约翰逊博士认为Fielding塑造的是风俗人物(characters of manners),而Richardson塑造的是自然人物(characters of nature)。两种人物之间的区别就像“一个通晓钟表制造原理的人与一个看钟表刻度读出时间的人”之间的区别那么大。Scott认为约翰逊博士的区分有道理,但不应以此判定二人优劣高下。“Richardson造的钟表显示了表面之下复杂的内部结构,而Fielding造的钟表只给人提供时间,因为那恰恰是大多数人想知道的。”如同自由、潇洒、真实的素描与细致入微的油画之间的区别,后者的细腻有时不免带着艺术精品畅游的某种沉闷。Scott对书信体进行了评说。认为优点是不同视点,可以给读者身临其境的真实感,是其他叙事方式望尘莫及的,但是,多人反复讲述同一故事,必然阻碍故事叙述的进展,形成故事停滞。小说篇幅冗长也是Richardson小说的一个致命弱点。Scott认为Fielding是最具英国特色的小说家,他的作品处处浸透了英国的社会文化特征,几乎不可能完全翻译成别国文字。Scott说:“作家应该趁热打铁,顺风杨帆。涂过一个成功的作家不占据舞台,别人就会抢先占据。如果一个作家用了十年才写出第二本书,他早已被别人取代;如果时代太缺才子而他尚未被取代,那么他自己的名誉就成了最大的障碍。读者会期待新书比前一本好上十倍,作者会期待新书比前一本流行十倍,而十有八九两方面都会失望”。可以说,Scott的叙事观是一种以读者为导向,以自由创作为特征的叙事观。Scott认为Sterne是英格兰产生的最大的剽窃者,最富独创性的天才。这种矛盾评价正展示了Sterne卓尔不群的特性,也表露了Scott对他虽不倾心相与,却也不由自主的崇拜。
  
  
  二、Scott论哥特小说叙事特点
  
  他对Horace Walpole开创的哥特小说传统有独到见解,一是对诗意描写的肯定,二是对强烈情感的重视,三是对超自然写法的包容。诗人出身的Scott对小说家的诗人气质十分推崇。在Smollett传中,他说:“任何一个成功的小说家都必须多少是个诗人,尽管他可能从未写过一行诗。”诗人气质中他最推崇的是想象力和强烈情感,并强调这一方面Smollett胜过Fielding. 作为一个特别关注读者反应的小说家,Scott很清楚读者要求的复杂多样性。他写到:“……因为好奇心和对神秘的偏爱,还有点迷信,是人类心灵的组成部分,在大众中广为流行,远远超过对喜剧的真正欣赏,或对悲剧的切实感受。”哥特小说最吸引读者的首先就是其所表现的强烈情感。
  
  
  三、Scott论奥斯丁
  
  他敏锐概括出了奥斯丁小说叙事的鲜明特点:用简洁幽默的对话戏剧性地展示人物形象。跟后面刘易斯主张的“戏剧性呈现”并无二致。
  
  
  四、奥斯丁论小说叙事
  
  奥斯丁对小说叙事的评论不多,主要见于《诺桑觉寺》和她写给正在进行小说创作的织女安娜的书信。从中可以看出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对小说地位的高度评价,二是对叙事艺术的严肃追求。同时也对流行的哥特小说和感伤小说进行了嘲讽,表现了开拓小说新天地的气概。她要开辟的小说新天地正是给侄女安娜信中所说的“描绘一个村镇上三、四家人正合适”的小天地。在这一点上,她与Scott关注重大事件的历史小说迥然不同。在她眼里,真正重要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人在事件中的举止表现,平凡事件与重大事件一样可以生动地反映生活,塑造人物。奥斯丁关于小说叙事的观点,最主要的是自然简洁的叙述,她对哥特小说和感伤小说的反感也正在于此。作家是为读者写小说,不能因自己喜爱某地就沉醉其中,描写过细,而要从读者的喜好出发考虑繁简取舍。同时,奥斯丁也十分关注小说的整体性和人物性格的一致性。
  
  
  第三章 英国19世纪中期小说叙事理论
  
  
  一、第三人称叙述与介入性评论
  
  在《维多利亚小说形式》一书中,米勒把第三人称全知叙述称作“维多利亚时期小说的常规标准”。小说叙述技巧的进一步发展如有限视角、自由间接引语、叙事视角与叙事声音的区别等等多是在第三人称叙述基础上调整探索的。主要原因在于当时的小说家致力于创作深刻复杂而全面的现实主义小说,而要达到这种目的,第一人称与书信体的局限是显而易见的。
  
  维多利亚时期最伟大的小说家Charles Dickens的全部小说除《大卫》和《远大前程》外都是采用第三人称叙述。尽管Fielding创立的全知叙述成了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常规,但他常用的插入式离题故事则引起很多争论。George Eliot在《Middlemarch》中甚至略带调侃地说现在时代变了,我们不能像Fielding那样搬个凳子上台高谈阔论了。“Fielding时代,日子比较长,到了夏天,下午便闲的没事,至于冬天的夜晚,那更是在时钟慢悠悠的滴答声中度过的。”
  
  
  二、好故事到有机体
  
  故事引人入胜是维多利亚时期小说繁荣的一个重要原因。特罗洛普指出:“我从一开始就确信,作家坐下来写小说是因为有故事要讲,而不是因为要讲故事。”由于三卷一部的小说价格昂贵,主要提供的流通图书馆,维多利亚时期最流行的小说出版形式是分期出版,一般是一月一期,后来还出现了一周一期的出版方式,这更促进了对好故事的关注。针对分歧出版造成的整体缺陷,哈代提出,“故事应该是有机体”。分期出版要求小说每一期都必须有冲突,有高潮,既要保持相对的完整性,又要足够吸引读者期盼下一期。因此,也就造成了维多利亚时期小说的情节剧特征。小说的结尾也是引人关注的问题。George Eliot指出:“结尾是大多数作者的弱点,但有些问题是结尾的本质所决定的,因为结尾再好也不过是一种否定。”
  
  
  三.刘易斯论小说叙事
  
  他对奥斯丁的创作手法,尤其是他的戏剧性表现手法极为赞赏:“描写是小说家常用又好用的招数,但是她反倒不用,而是采取少用又难用的戏剧表现手法:她部队我们述说人物是何身份,有何心情,而是把人物展示出来,由他们各自亮相。”由此看来,他把“戏剧性表现”作为小说的最高境界是毫不奇怪的。他认为文学的目的有三个:教育、启发和愉悦,并以此提出了文学的三大原则:在智性形式方面是眼光(Vision)原则,在道德形式方面是诚实原则,在美学形式方面是美感原则。他指出,“所有关于风格的条件可以归纳为五条规律:精炼、简洁、连贯、高潮、多变”。前两项是智性需要,后两项是感情需要,中间一项则界乎两者之间。遵循连贯律就能清晰并有节奏美,从而使作品有力,可以事半功倍,并产生音乐感。
  
  
  第四章 美国19世纪中期小说叙事理论
  
  美国小说家刻意创作发展一种有美国特色的,与维多利亚小说主流迥然不同的新小说。不仅是因美国不同的社会历史地理环境所决定的,而且是刚刚争得政治独立不久的美国社会所要求于作家的,是作家的政治责任。Richard Chase在《美国小说及其传统》中归纳里三个历史地理方面的因素,即美国处于新大陆孤立状态,处于新老两大陆影响的矛盾之中,以及新英格兰清教徒传统。相对于极为物质化的英国社会,美国作家在自己的社会中更致力于探讨精神方面的问题,与重现实的英国小说家相比,美国小说家更重视探讨象征性表现的问题。Chase认为以霍桑、梅尔维尔、詹姆斯、马克吐温、诺里斯、福柯纳和海明威为代表,反应了人性真实的传奇,而另一种则是以《飘》之类通俗作品为代表缺乏心理真实深度的流行传奇。1860年,霍桑在写给好友的信中说道:“……带着牛肉的力量和果酒的激情,真实得就像某个巨人砍下地球的一块放到镜子底下,展示其居民在为日常生活而劳作,而他们并没有想到自己是被用来做展览的。这些书就像烤牛排一样属于英国。”这段绘声绘色的描写生动展示了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特征,而这种小说与霍桑赖以扬名的寓言式浪漫传奇几乎是南辕北辙。另外,在较短的篇幅内创造出给人震撼,发人深思的强烈艺术效果是19世纪美国传奇小说叙事的基本特征,也是区别与同时期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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