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在2013年3月22日购买的海尔Leader/统帅 LE39PUV3/39英寸LED液晶电视机一台,2014年8月3日早晨电视开机出现不显示图像和声音,电源指示蓝灯一直闪烁的现象,联系海尔售后维修人员检查说是机芯板(主板)坏了,维修人员说主板不属于电视主要部件,不享受3年的保修期,应该是这样吗?按照国家三包法,液晶、集成电路等属于主要部件,执行3年质保,海尔用附件的电源替代核心机芯板做三年质保,明显在偷换概念。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彩色电视机的主要部件包括显像管、行输出变压器、高频头、集成电路,主板可以算是集成电路的范畴,理应算是彩色电视机的主要部件,因此应当享受3年的保修期。电视机厂商若自行制定“三包”期限,应遵循可高不可低的原则,若低于国家制定的“三包”期限都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