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最晚几个月就不可以申请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生完孩子报销生育险一般是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申领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有: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一、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二、假期天数:三、生育医疗费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五、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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