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老板以打工还债为由不给我发工资合理吗?

如题所述

您好!
员工提供劳动,老板给发工资是法律的义务。
老板以打工还债为由不给发工资当然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基于这种情况你可以被迫辞职为由,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应得的劳动报酬,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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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19
当然是不合理的,你应该还债,但是要拿出一部分的工资生活,债可以慢慢还的,但是生活费用是必须的。
第2个回答  2022-04-19
不合理,你在他那里上班,他就应该给你工资,如果你欠他的钱,就订还款计划,每月从你工资里还一部分款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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