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2月1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介绍,优待证持证人可享受以下四方面待遇:
一、国家提供的优待服务
根据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了解到,国家优待涵盖荣誉激励、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其他优待共8个方面。
二、省提供的优待服务
山东省:涵盖优抚对象荣誉激励、生活保障、养老服务、医疗住房、退役安置、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等各个方面。清单中,明确了推行城市公共交通对退役军人免费,提出选拔退役军人进入基层组织工作,还提出优抚对象休养制度等。
湖北省:从荣誉激励、文化旅游、养老、医疗等多方面进行了明确。对城镇低收入、农村低保家庭中的高龄和生活不能自理的优待证持有人发放养老服务和护理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等
三、合作单位优待协议
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服务。据了解,目前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签署《拥军优抚合作协议》的企业承诺为优待证持证人提供专属的优惠服务,涉及机动车加油、快递邮寄等领域。
四、社会提供的优待服务
优待证承载的优待服务内容是开放的,退役军人事务部将积极拓展优待证的使用场景,不断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努力提高持证人的荣誉感、获得感。
《优待证管理办法》共9章、52条,3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含第一、二章,共16条。明确了优待证制发的目的依据、相关定义、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信息支持、职责分工、功能等。
第二部分为优待证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包含第三至八章,共32条。明确了申请、审核、制发、补换、收回、监督管理等全周期过程的要求。
第三部分为附则,即第九章,共4条。明确了遗属界定、施行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