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5-05
应当向支付地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汇票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方便的话带上你单位公章备用。
1、支付地的法院受理后,同时向付款人发出停止支付通知,立案3日内发出公告,利害人申请权利,公示催告的时间为国内60日。
2、利害人申报权利,法院中止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和付款人,申请人或付款人可以起诉,法院依法判决。如果没有利害人申报权利,或申报权利被驳回,法院裁定中止公告。
3、申请人应在公告期间满的次一日起一个月内,请法院作出判决,法院判决丧失的票据无效,并公告,同时通知付款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持除权判决向付款人请求支付或向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4、公示催告程序完成。
所以,你最短也需要60天才能收回票款!
第2个回答 2016-12-06
银行承兑汇票的挂失流程如下:
(一)审查申请挂失的票据,是否为允许挂失的票据。丧失下列票据允许挂失:
1.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
2.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
3.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4.有效的支票。
(二)审查“挂失止付通知书”是否填明下列内容:
1.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2.票据的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
3.挂失止付人的名称、营业场所或住所及联系方法。
4.挂失止付人签章。
欠缺上述记载事项之一的,不得受理。
(三)查明挂失票据确未付款时,办理挂失手续。
1.选择“凭证挂失”交易,录入挂失票据的号码和出票人账号。
2.交易成功后,在“挂失止付通知书”第一联加盖业务公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交挂失申请人;第二联编号专夹保管。
3.按规定收取挂失手续费。
(四)挂失止付的时效。
1.挂失止付时效自受理挂失止付之日起3日期满,挂失人未提供法院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证明,挂失止付失去效力。
2.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的停止止付通知书的,自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