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上的信用担保交易是什么东西

我是卖家。以前都没有,就是这几天就出来了,我没有设置过,请大神告知:这是个啥玩意儿,跟支付宝和信用卡又有啥区别,怎么取消这个担保交易呢?在线等!!!!

卖家如果想退出信任付这个服务,需要所有使用信任付交易的钱全部结清之后,可以在开通页面,点击对应退出服务的按钮即可。

信用担保交易是阿里巴巴向用户(如未特别说明,“用户”包含“买家”与“卖家”,下同)开放的基于商业信用基础上的特色交易方式,用户可通过开通相应授信方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任付”、“诚e赊”等,下同)而进行信用担保交易。

在交易过程中,买家可使用通过前述服务而获得的信用额度先行支付,授信方或授信方所引入的合作伙伴将根据服务约定的条件,对买家的应付款义务履行提供保障,并在买家到期未履行其应付款义务时直接向卖家执行赔付,以保障卖家如期收到货款。

扩展资料:

适用范围及条件:
1、目前,信用担保交易暂不向阿里巴巴中国站虚拟类目开放,具体适用范围以阿里巴巴实际提供为准。
2、信用担保交易目前仅向符合以下全部使用条件的用户开放(以下使用条件可能不定期地进行调整,具体以阿里巴巴更新及公布为准)

买家使用条件:

通过阿里巴巴中国站有效身份认证;

绑定经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并支持支付宝在线交易;

买家应至少满足任一信用担保交易所引入的授信方服务提供条件并开通服务;其他阿里巴巴规定应当符合的条件。

卖家使用条件:

1、通过阿里巴巴中国站有效身份认证;

2、绑定经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并支持支付宝在线交易;

3、卖家店铺近90天在线交易纠纷率≤0.03%或纠纷笔数<2笔;

4、卖家店铺近6个月有过在线交易;

5、卖家应至少满足任一信用担保交易所引入的授信方服务提供条件并开通服务;

其他阿里巴巴规定应当符合的条件。

符合上述使用条件卖家,如在发布商品时选择支持信用担保交易方式,则买家下单时,可在前述卖家支持的范围内,选择信用担保交易方式就商品进行交易(以买家符合使用条件为前提)。

如用户不再符合上述使用条件,则:卖家发布新的商品、修改商品信息时,将无法选择支持信用担保交易方式;

就卖家已经发布并选择支持信用担保交易方式的商品,将不再继续支持信用担保交易,但如买家已就前述商品下单并选择通过信用担保方式进行交易,则相应已创建的订单不受影响,即:买卖双方可继续通过相应信用担保方式进行交易

重要说明:

用户通过信用担保方式进行交易,除严格遵守本规则外,还需同时遵守信用担保交易所引入的授信方(含授信方所引入的合作伙伴,如保险公司等)服务相关的各项约定(包括服务所涉协议、条款、规则等全部服务相关内容),承担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并自行就服务使用过程中的全部事项独立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阿里巴巴-信用担保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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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1

卖家如果想退出信任付这个服务,需要所有使用信任付交易的钱全部结清之后,可以在开通页面,点击对应退出服务的按钮即可。

信用担保交易是阿里巴巴向用户(如未特别说明,“用户”包含“买家”与“卖家”,下同)开放的基于商业信用基础上的特色交易方式,用户可通过开通相应授信方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任付”、“诚e赊”等,下同)而进行信用担保交易。

在交易过程中,买家可使用通过前述服务而获得的信用额度先行支付,授信方或授信方所引入的合作伙伴将根据服务约定的条件,对买家的应付款义务履行提供保障,并在买家到期未履行其应付款义务时直接向卖家执行赔付,以保障卖家如期收到货款。

扩展资料:

适用范围及条件:
1、目前,信用担保交易暂不向阿里巴巴中国站虚拟类目开放,具体适用范围以阿里巴巴实际提供为准。
2、信用担保交易目前仅向符合以下全部使用条件的用户开放(以下使用条件可能不定期地进行调整,具体以阿里巴巴更新及公布为准)

买家使用条件:

通过阿里巴巴中国站有效身份认证;

绑定经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并支持支付宝在线交易;

买家应至少满足任一信用担保交易所引入的授信方服务提供条件并开通服务;其他阿里巴巴规定应当符合的条件。

卖家使用条件:

1、通过阿里巴巴中国站有效身份认证;

2、绑定经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并支持支付宝在线交易;

3、卖家店铺近90天在线交易纠纷率≤0.03%或纠纷笔数<2笔;

4、卖家店铺近6个月有过在线交易;

5、卖家应至少满足任一信用担保交易所引入的授信方服务提供条件并开通服务;

其他阿里巴巴规定应当符合的条件。

符合上述使用条件卖家,如在发布商品时选择支持信用担保交易方式,则买家下单时,可在前述卖家支持的范围内,选择信用担保交易方式就商品进行交易(以买家符合使用条件为前提)。

如用户不再符合上述使用条件,则:卖家发布新的商品、修改商品信息时,将无法选择支持信用担保交易方式;

就卖家已经发布并选择支持信用担保交易方式的商品,将不再继续支持信用担保交易,但如买家已就前述商品下单并选择通过信用担保方式进行交易,则相应已创建的订单不受影响,即:买卖双方可继续通过相应信用担保方式进行交易

重要说明:

用户通过信用担保方式进行交易,除严格遵守本规则外,还需同时遵守信用担保交易所引入的授信方(含授信方所引入的合作伙伴,如保险公司等)服务相关的各项约定(包括服务所涉协议、条款、规则等全部服务相关内容),承担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并自行就服务使用过程中的全部事项独立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阿里巴巴-信用担保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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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12-24
一、信用担保交易介绍
“信用担保交易”是阿里巴巴向用户(如未特别说明,“用户”包含“买家”与“卖家”,下同)开放的基于商业信用基础上的特色交易方式,用户可通过开通相应授信方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任付”、“诚e赊”等,下同)而进行信用担保交易。在交易过程中,买家可使用通过前述服务而获得的信用额度先行支付,授信方或授信方所引入的合作伙伴将根据服务约定的条件,对买家的应付款义务履行提供保障,并在买家到期未履行其应付款义务时直接向卖家执行赔付,以保障卖家如期收到货款。

二、适用范围及条件
1、目前,信用担保交易暂不向阿里巴巴中国站虚拟类目开放,具体适用范围以阿里巴巴实际提供为准。
2、信用担保交易目前仅向符合以下全部使用条件的用户开放(以下使用条件可能不定期地进行调整,具体以阿里巴巴更新及公布为准):
买家使用条件:
通过阿里巴巴中国站有效身份认证;
绑定经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并支持支付宝在线交易;
买家应至少满足任一信用担保交易所引入的授信方服务提供条件并开通服务;
其他阿里巴巴规定应当符合的条件。
卖家使用条件:
通过阿里巴巴中国站有效身份认证;
绑定经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并支持支付宝在线交易;
卖家店铺近90天在线交易纠纷率≤0.03%或纠纷笔数<2笔;
卖家店铺近6个月有过在线交易;
卖家应至少满足任一信用担保交易所引入的授信方服务提供条件并开通服务;
其他阿里巴巴规定应当符合的条件。
3、符合上述使用条件卖家,如在发布商品时选择支持信用担保交易方式,则买家下单时,可在前述卖家支持的范围内,选择信用担保交易方式就商品进行交易(以买家符合使用条件为前提)。
4、如用户不再符合上述使用条件,则:
卖家发布新的商品、修改商品信息时,将无法选择支持信用担保交易方式;
就卖家已经发布并选择支持信用担保交易方式的商品,将不再继续支持信用担保交易,但如买家已就前述商品下单并选择通过信用担保方式进行交易,则相应已创建的订单不受影响,即:买卖双方可继续通过相应信用担保方式进行交易。

三、交易流程及规则
买家下单时选择“信用担保交易”方式成功提交订单,订单生成后,买家需在1688收银台选择并开通相应授信方的服务以获得信用额度,并在15天(或阿里巴巴所规定的其他付款期限,具体以阿里巴巴通知为准,下同)内使用额度先行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订单。目前信用担保交易方式已引入以下两项授信方服务,并支持不同的交易流程及规则,用户可根据交易需求自行选择:

1、选择则使用网商银行“信任付”服务进行信用担保交易:
(1)交易规则:当买家使用信任付信用额度先行支付,该交易订单可基于卖家在“信任付”服务项下所作出的是否支持买家延期付款的选择,分别适用不同的交易规则,即:
1)如卖家就该交易订单商品选择支持买家延期付款:买家可在卖家所设定的范围内选择对应延期付款期限(延期付款期限自买家使用信任付信用额度先行支付之日起计算),并最迟应在该交易订单确认收货且延期付款期限届满前向网商银行支付订单应付款金额(指订单所含全部交易款项,包含交易货款、运费等,以下简称“应付款项”,下同),但不论买家是否履行前述付款义务,网商银行均将在该交易订单确认收货且延期付款期限届满时(如存在未处理完毕的交易纠纷,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纠纷处理完毕,下同)向卖家即时支付订单应付款项,为卖家如期收款提供保障。在订单确认收货后延期付款期限届满前,卖家亦可同时使用“信任付”服务就该订单进行提前收款。
2)如卖家就该交易订单商品选择不支持买家延期付款:买家应在网商银行所设定的范围内选择付款期限(付款期限自买家使用信任付信用额度先行支付之日起计算),并最迟应在该付款期限届满时向网商银行支付订单应付款金额,但不论买家是否履行前述付款义务,网商银行均将在该交易订单确认收货后向卖家即时支付订单应付款项,为卖家如期收款提供保障。
(2)交易流程:
1)具有信任付信用额度的买家需在订单生成后的15天内使用信任付信用额度先行支付。根据卖家就该交易订单在“信任付”服务项下所作出的是否支持买家延期付款的选择,买家应基于“信任付”服务页面的相应提示选择付款日、付款方式、延期付款期限等信息并支付服务费,并及时完成额度支付。
买家使用信任付信用额度支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买家所持有信任付信用额度可用余额 ≥ 订单应付款金额;
b.买卖双方符合“信任付”服务所约定全部服务提供条件;
c. 交易订单未被阿里巴巴标记为异常订单。
2)买家使用信任付信用额度支付成功后,卖家需及时发货,并在线上提供相关
信息声明发货情况;
3)自卖家发货起,买家需在在15天内确认收货,逾期不做处理则默认已收到货物且无异议(即超时自动确认收货);
4)根据该订单是否支持买家延期付款:
a.如订单支持买家延期付款,则网商银行将在该交易订单确认收货且延期付款期限届满时向卖家即时支付订单应付款项。在订单确认收货后延期付款期限届满前,卖家亦可同时使用“信任付”服务就该订单进行提前收款。
b.如订单不支持买家延期付款,则网商银行将在该交易订单确认收货后向卖家即时支付订单应付款项。
5)在买家使用信任付信用额度支付成功后到订单交易成功前,如买家未收到货物,可以申请退款;如买家收到了货物但有问题,可以申请退货退款,并及时联系卖家协商处理。如卖家同意退款/退货退款,则网商银行将根据实际退款金额相应减少买家的应付款项,并释放对应已占用的信用额度。
如卖家同时使用“信任付”服务就该订单进行提前收款,则在发生上述退款/退货退款时,应同时向网商银行回购退款金额对等应付款债权。

2、选择使用阿里巴巴“诚e赊”服务进行信用担保交易:
(1)交易规则:当买家使用诚e赊信用额度先行支付时,该交易订单目前仅支持“月结(不设结算日)”的“账期模式”,卖家无需设定具体结算日,账期为相应订单“确认收货”之日起的30日,即:当买家使用诚e赊信用额度就订单先行支付后,卖家即应及时发货,买家最迟需在订单“确认收货”后的30日内付款(如账期届满时存在未处理完毕的交易纠纷,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纠纷处理完毕,下同),如买家未支付到期应付款项,则基于买家通过“诚e赊”服务所投保的“网络交易平台买家应付款保证保险”(以下简称“保证保险”),保险公司将对卖家执行赔付,为卖家如期收款提供保障。
(2)交易流程:
1)具有诚e赊信用额度的买家需在订单生成后的15天内,根据“诚e赊”服务页面提示申请投保并及时完成额度支付。
买家使用诚e赊信用额度支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 买家所持有的诚e赊信用额度可用余额 ≥ 订单应付款金额;
b.买卖双方符合“诚e赊”服务所约定全部服务提供条件;
c.交易订单未被阿里巴巴标记为异常订单。
2)买家使用诚e赊信用额度支付成功后,卖家需及时发货,并在线上提供相关
信息声明发货情况;
3)自卖家发货起,买家需在在15天内确认收货,逾期不做处理则默认已收
到货物且无异议(即超时自动确认收货);
4)买家最迟应在账期届满前完成付款,如买家未支付到期应付款项,则基于买家通过“诚e赊”服务所投保的保证保险,保险公司将对卖家执行赔付,为卖家如期收款提供保障。卖家成功收取货款后,交易成功;
5)在买家使用诚e赊信用额度支付成功后到订单交易成功前,如买家未收到货物,可以申请退款;如买家收到了货物但有问题,可以申请退货退款,并及时联系卖家协商处理。如卖家同意退款/退货退款,则阿里巴巴将根据实际退款金额相应减少买家的应付款项,并释放对应已占用的信用额度。

四、重要说明
用户通过信用担保方式进行交易,除严格遵守本规则外,还需同时遵守信用担保交易所引入的授信方(含授信方所引入的合作伙伴,如保险公司等)服务相关的各项约定(包括服务所涉协议、条款、规则等全部服务相关内容),承担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并自行就服务使用过程中的全部事项独立承担责任。

五、附则
1、本规则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规则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阿里巴巴住所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2、用户通过信用担保方式进行在线交易,即视为认可并接受本规则的全部内容。
3、阿里巴巴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等需要对本规则进行不时地修订与更新,相关更新后的规则在公布之日起的7日后生效,如用户不同意本规则任何内容,应停止通过 信用担保方式进行交易,否则,则视为接受更新后规则的全部内容。
第3个回答  2017-05-15
一、信用担保交易介绍
“信用担保交易”是阿里巴巴向用户(如未特别说明,“用户”包含“买家”与“卖家”,下同)开放的基于商业信用基础上的特色交易方式,用户可通过开通相应授信方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任付”、“诚e赊”等,下同)而进行信用担保交易。在交易过程中,买家可使用通过前述服务而获得的信用额度先行支付,授信方或授信方所引入的合作伙伴将根据服务约定的条件,对买家的应付款义务履行提供保障,并在买家到期未履行其应付款义务时直接向卖家执行赔付,以保障卖家如期收到货款。

二、适用范围及条件
1、目前,信用担保交易暂不向阿里巴巴中国站虚拟类目开放,具体适用范围以阿里巴巴实际提供为准。
2、信用担保交易目前仅向符合以下全部使用条件的用户开放(以下使用条件可能不定期地进行调整,具体以阿里巴巴更新及公布为准):
买家使用条件:
通过阿里巴巴中国站有效身份认证;
绑定经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并支持支付宝在线交易;
买家应至少满足任一信用担保交易所引入的授信方服务提供条件并开通服务;
其他阿里巴巴规定应当符合的条件。
卖家使用条件:
通过阿里巴巴中国站有效身份认证;
绑定经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并支持支付宝在线交易;
卖家店铺近90天在线交易纠纷率≤0.03%或纠纷笔数<2笔;
卖家店铺近6个月有过在线交易;
卖家应至少满足任一信用担保交易所引入的授信方服务提供条件并开通服务;
其他阿里巴巴规定应当符合的条件。
3、符合上述使用条件卖家,如在发布商品时选择支持信用担保交易方式,则买家下单时,可在前述卖家支持的范围内,选择信用担保交易方式就商品进行交易(以买家符合使用条件为前提)。
4、如用户不再符合上述使用条件,则:
卖家发布新的商品、修改商品信息时,将无法选择支持信用担保交易方式;
就卖家已经发布并选择支持信用担保交易方式的商品,将不再继续支持信用担保交易,但如买家已就前述商品下单并选择通过信用担保方式进行交易,则相应已创建的订单不受影响,即:买卖双方可继续通过相应信用担保方式进行交易。

三、交易流程及规则
买家下单时选择“信用担保交易”方式成功提交订单,订单生成后,买家需在1688收银台选择并开通相应授信方的服务以获得信用额度,并在15天(或阿里巴巴所规定的其他付款期限,具体以阿里巴巴通知为准,下同)内使用额度先行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订单。目前信用担保交易方式已引入以下两项授信方服务,并支持不同的交易流程及规则,用户可根据交易需求自行选择:

1、选择则使用网商银行“信任付”服务进行信用担保交易:
(1)交易规则:当买家使用信任付信用额度先行支付,该交易订单可基于卖家在“信任付”服务项下所作出的是否支持买家延期付款的选择,分别适用不同的交易规则,即:
1)如卖家就该交易订单商品选择支持买家延期付款:买家可在卖家所设定的范围内选择对应延期付款期限(延期付款期限自买家使用信任付信用额度先行支付之日起计算),并最迟应在该交易订单确认收货且延期付款期限届满前向网商银行支付订单应付款金额(指订单所含全部交易款项,包含交易货款、运费等,以下简称“应付款项”,下同),但不论买家是否履行前述付款义务,网商银行均将在该交易订单确认收货且延期付款期限届满时(如存在未处理完毕的交易纠纷,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纠纷处理完毕,下同)向卖家即时支付订单应付款项,为卖家如期收款提供保障。在订单确认收货后延期付款期限届满前,卖家亦可同时使用“信任付”服务就该订单进行提前收款。
2)如卖家就该交易订单商品选择不支持买家延期付款:买家应在网商银行所设定的范围内选择付款期限(付款期限自买家使用信任付信用额度先行支付之日起计算),并最迟应在该付款期限届满时向网商银行支付订单应付款金额,但不论买家是否履行前述付款义务,网商银行均将在该交易订单确认收货后向卖家即时支付订单应付款项,为卖家如期收款提供保障。
(2)交易流程:
1)具有信任付信用额度的买家需在订单生成后的15天内使用信任付信用额度先行支付。根据卖家就该交易订单在“信任付”服务项下所作出的是否支持买家延期付款的选择,买家应基于“信任付”服务页面的相应提示选择付款日、付款方式、延期付款期限等信息并支付服务费,并及时完成额度支付。
买家使用信任付信用额度支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买家所持有信任付信用额度可用余额 ≥ 订单应付款金额;
b.买卖双方符合“信任付”服务所约定全部服务提供条件;
c. 交易订单未被阿里巴巴标记为异常订单。
2)买家使用信任付信用额度支付成功后,卖家需及时发货,并在线上提供相关
信息声明发货情况;
3)自卖家发货起,买家需在在15天内确认收货,逾期不做处理则默认已收到货物且无异议(即超时自动确认收货);
4)根据该订单是否支持买家延期付款:
a.如订单支持买家延期付款,则网商银行将在该交易订单确认收货且延期付款期限届满时向卖家即时支付订单应付款项。在订单确认收货后延期付款期限届满前,卖家亦可同时使用“信任付”服务就该订单进行提前收款。
b.如订单不支持买家延期付款,则网商银行将在该交易订单确认收货后向卖家即时支付订单应付款项。
5)在买家使用信任付信用额度支付成功后到订单交易成功前,如买家未收到货物,可以申请退款;如买家收到了货物但有问题,可以申请退货退款,并及时联系卖家协商处理。如卖家同意退款/退货退款,则网商银行将根据实际退款金额相应减少买家的应付款项,并释放对应已占用的信用额度。
如卖家同时使用“信任付”服务就该订单进行提前收款,则在发生上述退款/退货退款时,应同时向网商银行回购退款金额对等应付款债权。

2、选择使用阿里巴巴“诚e赊”服务进行信用担保交易:
(1)交易规则:当买家使用诚e赊信用额度先行支付时,该交易订单目前仅支持“月结(不设结算日)”的“账期模式”,卖家无需设定具体结算日,账期为相应订单“确认收货”之日起的30日,即:当买家使用诚e赊信用额度就订单先行支付后,卖家即应及时发货,买家最迟需在订单“确认收货”后的30日内付款(如账期届满时存在未处理完毕的交易纠纷,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纠纷处理完毕,下同),如买家未支付到期应付款项,则基于买家通过“诚e赊”服务所投保的“网络交易平台买家应付款保证保险”(以下简称“保证保险”),保险公司将对卖家执行赔付,为卖家如期收款提供保障。
(2)交易流程:
1)具有诚e赊信用额度的买家需在订单生成后的15天内,根据“诚e赊”服务页面提示申请投保并及时完成额度支付。
买家使用诚e赊信用额度支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 买家所持有的诚e赊信用额度可用余额 ≥ 订单应付款金额;
b.买卖双方符合“诚e赊”服务所约定全部服务提供条件;
c.交易订单未被阿里巴巴标记为异常订单。
2)买家使用诚e赊信用额度支付成功后,卖家需及时发货,并在线上提供相关
信息声明发货情况;
3)自卖家发货起,买家需在在15天内确认收货,逾期不做处理则默认已收
到货物且无异议(即超时自动确认收货);
4)买家最迟应在账期届满前完成付款,如买家未支付到期应付款项,则基于买家通过“诚e赊”服务所投保的保证保险,保险公司将对卖家执行赔付,为卖家如期收款提供保障。卖家成功收取货款后,交易成功;
5)在买家使用诚e赊信用额度支付成功后到订单交易成功前,如买家未收到货物,可以申请退款;如买家收到了货物但有问题,可以申请退货退款,并及时联系卖家协商处理。如卖家同意退款/退货退款,则阿里巴巴将根据实际退款金额相应减少买家的应付款项,并释放对应已占用的信用额度。

四、重要说明
用户通过信用担保方式进行交易,除严格遵守本规则外,还需同时遵守信用担保交易所引入的授信方(含授信方所引入的合作伙伴,如保险公司等)服务相关的各项约定(包括服务所涉协议、条款、规则等全部服务相关内容),承担服务所需的各项费用,并自行就服务使用过程中的全部事项独立承担责任。

五、附则
1、本规则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规则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阿里巴巴住所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2、用户通过信用担保方式进行在线交易,即视为认可并接受本规则的全部内容。
3、阿里巴巴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等需要对本规则进行不时地修订与更新,相关更新后的规则在公布之日起的7日后生效,如用户不同意本规则任何内容,应停止通过 信用担保方式进行交易,否则,则视为接受更新后规则的全部内容。
第4个回答  20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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