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做了一份工作做了四天了,我主动辞职人家说不给工资,我能怎么办!劳动法怎么规定的

如题所述

劳动者做了四天,正常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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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29
这种情况属于试用工,试用期可以随时辞工,按约定支付报酬,没有约定,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追问

但是对方没有给怎么办

他就说不满一个月不给

追答

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追问

当地镇的可以

要什么级别的才可以投诉

追答

可以。镇的也可以。

追问

具体程序怎么样?能不能百分百拿回这几天的工资?要不要花费?

追答

你的问题不属于法律内容。自己领会。

追问

怎么不属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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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1-26
劳动者做了四天,正常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法律分析
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关于劳动关系解除后,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职工遇到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支付工资等问题,通过自己的方式没有解决的,申请劳动仲裁是用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3个回答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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