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如何索赔?

三月十二日,我姑姑因摔伤到本镇医院就诊,拍片后主冶医师初步诊断为软组织受损,结果四十多天后去县医院诊断严重骨拆,我拿出镇医院拍的片子及病历给县医院的主冶医师看,他说片子明显的骨拆,并非软组织受损.现在病历和片子都在我手上,我能否告镇医院误诊,我姑姑因为错过最佳冶疗时间,而导致现在严重的后果,这个责任镇医院是否负责?我姑姑现在光手术费就三万,如果其它不计,如果镇医院负责的话,要赔偿多少?越细越好,谢谢各位?
在镇医院没有住院,只开了几剂外伤药,因为主冶医生说是什么肌肉拉伤,一个星期就会好,其间在家找过许多推拿医生,也不见好转,四十多天去县医院复诊才发现.已经骨折一个半月了。

  你好!
  申请赔偿的前提是认定发生了医疗事故,一般医院都有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你应当先拿着家属的病例申请事故鉴定,如果对于鉴定结论不服,即可通过以下三个途径寻求解决:首先,患者可向医院所在区县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后由该部门移交医院所在区的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其次,患者也可向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由人民法院委托医院所在区的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第三,医患双方也可共同书面委托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并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其中,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是3000元,由申请方预付(最终由事故责任人付)。从发放受理通知书到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整个过程在45天内完成。
  接下来就该说说鉴定过程了。该过程主要包括: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材料、组织专家鉴定组、召开鉴定会、专家合议形成鉴定结论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医患双方各执一份)。其中,医患双方最关心的就是专家鉴定组的组成问题。据北京医学会的有关部门介绍,该组织是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从专家库中确定专家鉴定组的组成及人数,然后由医患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双方当事人不能自己指定专家或律师进行鉴定或旁听。

  如果患者或者医院对首次鉴定的结论不服,可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申请再次鉴定。由上述部门移交或委托北京医学会组织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再次鉴定的费用为3500元,仍由申请方预付。再次鉴定的时限也是45个工作日。最后,司法部门根据鉴定结果对医疗事故提出解决办法,同时协商对受害方的经济赔偿,直至做出判决。

  对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你们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会按照标准判决的。三万元手术费是肯定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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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05
可以和镇医院协商,要求他们赔偿你姑姑的损失,如果没有效果可以请律师起诉。

关于责任归属,法院会请第三方专家调查并得出结论。如果真的像你说得那样,是由于医生的疏忽或是水平有限导致你姑姑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那么镇医院应该赔偿损失。

不管结果如何,替你姑姑看病的医生多半要丢饭碗了。

这也算体现了我国目前的现实。水平高的医生挤破了脑袋也想挤进大城市的医院,而留在乡镇一级的医生水平有限,就算学过外科也未必精通骨科。

对医生多一些理解吧。医生要学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实在没办法面面俱到的。
第2个回答  2010-05-05
对于因为镇医院误诊延误治疗所造成的损害和多支付的费用可以要求镇医院承担赔偿责任,赔多少要看实际情况
第3个回答  2010-05-05
医院误诊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构成医疗事故的,按医疗事故追究对方责任;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合同追究对方责任。
第4个回答  2020-04-14
医疗费用
误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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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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