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二日,我姑姑因摔伤到本镇医院就诊,拍片后主冶医师初步诊断为软组织受损,结果四十多天后去县医院诊断严重骨拆,我拿出镇医院拍的片子及病历给县医院的主冶医师看,他说片子明显的骨拆,并非软组织受损.现在病历和片子都在我手上,我能否告镇医院误诊,我姑姑因为错过最佳冶疗时间,而导致现在严重的后果,这个责任镇医院是否负责?我姑姑现在光手术费就三万,如果其它不计,如果镇医院负责的话,要赔偿多少?越细越好,谢谢各位?
在镇医院没有住院,只开了几剂外伤药,因为主冶医生说是什么肌肉拉伤,一个星期就会好,其间在家找过许多推拿医生,也不见好转,四十多天去县医院复诊才发现.已经骨折一个半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