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合同期结束,业主要付员工工资补偿吗

物业公司合同期结束,业主要付员工工资补偿吗

不存在由业主支付物业公司员工工资补偿的说法,因为业主是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是商业类的服务合同,是类似公司(整个小区视为一个整体)对公司的商业合同,而劳动法适用于公司对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个体劳动者。
物业公司员工符合领取工资补偿金的情况下,应当由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物业公司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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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9

首先,《合同法》规定合同终止分两种情况。

    合同到期后双方自愿解除。

    合同到期后双方未依据合同约定履行解除合同的程序,形成事实合同。

如果是事实合同要依据物业公司事实提供的服务,支付物业公司相关费用,含人员工资。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合同解除后,全体业主需要支付物业公司人员工资补偿的话,应当从全体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中支付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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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4-28
员工工资不都是物业公司发的吗?如果是业务公司的员工就不用你付,员工和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者劳务关系;如果是你自己找的人员由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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