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党工委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党工委日常党务工作,负责文秘、调研、信息、会务、督查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组织部   负责高新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监督党员干部;负责区内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务和干部调动、干部档案管理,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负责机关党务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高新区科协、统战等工作。
宣传部   负责高新区宣传工作,制定宣传规划,办好高新区《党建》杂志;负责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宣传工作。
群工部   负责高新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入区企业、居民社区中的群团建设及双拥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纪工委 (监察室)   纪工委与监察室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负责高新区各级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高新区各级机关的行政监察工作,保证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察处理。
管委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与信息管理中心)   高新区综合协调、行政事务、电子政务与信息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高新区管委会的文字综合、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工作;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负责接待、行政后勤事务;负责高新区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实施;负责高新区网站及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维护等;负责高新区档案管理及执法。
政策法规局 (统计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新闻中心)   高新区负责政策法规建设的职能部门。负责高新区各项法规、规章体系建设;负责高新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调研,提出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对高新区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高新区发展规划;负责高新区一报一刊工作,对重大事件和先进典型组织宣传报道;负责管委会对外宣传工作;负责高新区计划统计工作。
人力资源局   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及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高新区干部人事、工资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行政企事业单位科技管理人才引进;负责干部聘任,指导职工就业,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安置手续;负责高新区人才交流、教育培训、职称评聘、出国人员政审及劳动工资、劳动用工、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人事管理。
财政局 (政府采购中心)   高新区财政、物价和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高新区财政预、决算,组织财政收入,控制和合理安排支出;负责高新区财经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高新区会计事务;负责高新区国家专控商品、基建投资及所属行政企事业单位财金事务管理;负责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高新区物价管理;负责实施高新区财政性资金集中采购业务,管理招标事务,起草并执行业务合同。
环保建设局   高新区工程建设、环保、人防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高新区建筑市场和建筑行业的行政管理;负责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施工、质量管理;负责高新区环境监测、控制和治理环境污染;负责高新区环保、人防工程规划、设计及竣工验收。
企业服务局 (行政服务中心)   高新区对区内企业进行管理、综合协调、行政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高新区入区企业审批;负责高新区企业生产安全,统筹协调企业经济发展规划的实施,提供需求服务,指导企业改革;负责行政服务中心各项制度的建立、落实,统一规划、协调、管理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单位、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招商局   高新区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本合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高新区招商引资的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招商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和发布对外招商项目;负责组织对外招商活动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审批或报批三资企业和外资项目;负责审批、申报区内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申报、发放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为投资者提供各种服务,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科技发展局(创业中心)   高新区负责科技发展工作的职能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发展规划、创业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新产品投产鉴定;负责高新区科技计划的立项与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负责管理科技市场,技术合同登记;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的审批与管理;负责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高新技术开发工作;负责高新区创业中心和科技园的创建和管理;负责高新区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高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项目日常管理。
社会发展局(街道办事处)   高新区管理区域内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农村事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高新区所属村庄的管理、征地、拆迁,农民安置、劳务协调等工作;负责文化、教育、卫生和民政、司法、民族宗教、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公用事业局(物业管理中心)   高新区管理公共事业的职能部门。负责高新区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管理高新区市容环境;负责高新区房地产、房屋管理;负责高新区园林绿化及日常养护工作;负责高新区水、电、气、热、通信等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和运营;负责高新区的环境卫生与清洁工作。
执法局   高新区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综合执法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高新区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建设;负责区内规划、建设、人防、消防、市容、市政、园林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受理省、市行政执法部门入区检查的相关事宜。
警务局   高新区综合治安管理的职能部门。协调市有关部门负责高新区社会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的实施;负责管委会保卫工作; 负责高新区社会稳定,协调市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区内警务工作;负责构建高新区社会治安防范体系。
督察审计局 (投拆中心)   高新区行政事务督办、审计监督的职能部门。负责高新区行政执法监督;负责企业的来信、来访、投诉事务;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法制化;负责督察管委会工作人员行政行为规范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实施高新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对高新区国有企、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及资产、负债、损益等进行审计、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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