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的个人介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4

李龙,祖籍重庆市江北区,在重庆一直念完小学、初中、高中(至今讲普通话带有浓重的重庆地方口音,爱吃重庆火锅)。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从四川师范大学政教系本科毕业后,参加四川省委讲师团,在四川省叙永县、古蔺县锻炼;此后有短暂的公安工作经历并在四川泸州医学院德育教研室任教,讲授《卫生法学基础》课;1992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攻读硕士学位,1995年5月研究生毕业并获得诉讼法硕士学位;1995年5月至1996年9月留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教研室任教,讲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律师与公证》、《仲裁法》等课程;1996年9月以优异成绩考上该校诉讼法博士研究生,1999年7月顺利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此后留校任教至今。2006年被评聘为教授,有许多社会兼职但无任何行政职务。学习、工作期间,广泛涉猎历史、文学、政治、法律、经济、哲学、管理等学科,并培养形成了对多学科的兴趣,但仅仅对法学(诉讼法学)有较为深入的研究,曾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参编教材五部,教辅材料两部,共计160余万字。其中多篇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影响和学术价值,并多次获得各类奖励,并被重庆市教委确定为重庆市首批“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
生性乐观幽默、记忆力好、抗干扰能力强,能静能动。为人真诚、仁义,善于与各种人沟通,朋友较多;但学术与人格均锋芒毕露,容易制造新闻和惹人争议。精通电脑、能够熟练驾驶各类汽车,喜欢尝试各种新鲜的东西,超前消费。
1987华7月四川师范大学政教系毕业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95年5月西南政法人学诉讼法专业研究生华业并获得诉讼法硕士学位;1999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在多年的学习、研究过程中,广泛涉猎了文学、政治、法律、经济、智学、管理等学科,并都取得了—”定质和量的成果:尤其对法学,特别是对诉讼法有较为深入的研究,曾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参编教材三部,教辅材料两部,共计100余万字。其中关于“民事诉讼标的”的多篇学术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填补了诉讼法学科中的许多理论空内,并多次获得不同级别、类型的奖励。教学方面,对于担任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律师与公证》和《证据学》等几门课的教学,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较为独特的教学内容体系和教学方法,几门课的讲授都深受学生的欢迎,1999年3月在西南政法大学组织的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中,以92分的成绩被评为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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