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司无故辞退了,可以提出怎样的经济补偿?

我于2017年9月10日入职,今天被公司领导谈话,辞退了。我工作期间没有任何过错、失误,完全是公司单方面要辞退我,请问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最多能要到什么样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我百度空间与QQ日志有劳动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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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6
补偿3.5~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追问

你好,请问为什么是补3.5~4个月的工资,还有就是为什么不提前一个月说明还要再补一个月?

这两点,有法律依据吗

追答

你17年入职,有3年的工龄,按照合同法,一年一个月,加上公司没有提前告知无故辞退,赔偿3.5-4个月薪资合理合法。

第2个回答  2019-05-06
首先你的劳动合同到期吗?如到期不续签是合法的,没有赔偿。如果你的合同没有到期提前解除合同(本人又没有犯罪和犯错),那公司要赔偿的,至于赔偿多少劳动合同法有规定按规定办。如果单位不补偿,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直至上诉法院,最终解决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5-06
采用排除法,如果你因为以下被公司开除或辞退:不能够提出经济补偿,除此以外,都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1,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即行政拘留的。
2,因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并给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的。
3,在试用期内,不满足公司考核要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并且不同意调整岗位的。

除此以外,都能够提出经济赔偿。所以公司一旦录用了你,想要辞退你,他是要付出代价的。并且第二点,因为严重违返公司管理制度,并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满足二者条件,这一点在实践中是由公司来举证,一般情况下,公司都举证比较难,除非公司管理非常严谨的。

以上希望对你有帮助。追问

你好,我是去年6月份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同年9月入职的。我没有任何官司,也没有任何纠纷,工作期间没有犯过任何错误,没有违反过公司任何一项规定。公司只是觉得我所在的部门人员过多,决定裁员,刚毕业的我就是被裁员的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我最多可以申请几倍工资的补偿。

公司工资是推迟一个月发的,我四月份的工资是本月15日后发。不算四月份的工资,我可以申请几个月的工资补偿?

五月份这几天的工资又怎么算呢

追答

你这种属于是公司的经济性裁员。

你有权提出经济补偿。

工龄不足半年的,额外多发半个月的工资。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补发一个月的工资。这种叫补偿金。

按照你的情况,可以主张公司额外多发一个月的补偿金。。你的工资是实打实算的,这是两回事儿。

如果你可以跟公司先沟通,就将我的补偿金的标准直接跟他讲。如果公司拒绝。直接可以下劳动部门投诉。

一般单位都是很害怕那种部门的。

第4个回答  2019-05-06
要看你有没有签合同,还有就是五险一金有没有正常买,如果这些都有,一般公司是不会随便辞退的,因为按照合同法,这种做是要赔偿3个月工资的,还有就是社保补助。追问

请问社保补助是什么。。。

追答

就是可以从社保局提取你交的五险一金,以及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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