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向银行贷了十万元钱,我和另一个人给他做了担保,2019年6月到期,后两个季度的利息也没有结。银行打电话他也不接。
最后银行把这件事递交到法院,法院于2019年10月开庭,说是先给你们调解,让借款人制定一个还款计划,他说能不能延迟不还款,银行说可以,给一年的时间。十二月前先还二万,剩下的每月还七千七,到今年的十二月就还清了。先还的二万还了,他自己只给了八千,和俩个保人各借了六千,十二的7700他还了。从一月份到现在一分没还。我们催了无数次无用。
我这种情况法院以后会怎么处理,会不会把我和保人也拉黑?他在郊区有自建的土二楼,但没有房本,这个能抵押吗。另外,他们没有贷款和离婚之前有一套共同财产的楼房,离婚后房子属于他妻子,之后他妻子又把楼房过户到她妈妈的名下,现在这个楼房还能还款条件吗?
他贷款时是与妻子共同贷的,贷完款以后他们就离婚了,我们给他妻子打电话让她也还款,她说离婚了不管。请问一下他们的贷款不还,法院会如何处理。谢谢!
谢谢!我还想问一下,他们离婚之前有一套楼房,离婚后楼房属于妻子,之后他妻子又把房子过户到她妈妈的名下,那这个房子怎么处理呢,法律有没有权利追究了
他们离婚之前有一套楼房,离婚后楼房属于妻子,之后他老婆又把房子过户到她妈的名下,那这个房子怎么处理呢,法律有没有权利追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