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7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若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2-18
你在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应该和公司进行协商,在协商未果后考虑去劳动部门去咨询此事处理,因为你的合同期太短了,所以没必要走法律途径,因为这是需要成本的,划不来。
第3个回答 2014-02-18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劳动者进行考察的期限,《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并不是强制性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约定,不同意的也可以不约定。大明互助团队真诚为您解答,祝您愉快!希望您在满意的答案上选择“采纳”☆⌒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