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0-05-16
职工办理首次登记并提取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
2.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职工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
4.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复印件一份,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或大修鉴定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5.借款合同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只需提供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用以购房、建房、修房信息、借款人及银行签章等信息所在页;
6.贷款还款凭证及复印件一份;
7.职工本人签署的同意查询其征信信息的《授权书》一份;
8.职工与他人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只能一方提取住房公积金(含配偶),提取人应提供《共同借款人提取协议》;
9.职工与未成年子女共同借款的,应提供同户籍户口簿或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职工与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公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10.职工与配偶共同借款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资料:
11.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
12.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13.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14.配偶单位开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
职工办理提取登记后,按月办理还贷提取时,只需提供身份资料、贷款还款凭证及一份复印件。
办理程序: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管理部职工凭《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提取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到全市任意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集中封存户和分中心职工须到开户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
3.经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和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批同意后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打印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到建设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