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可不可以不经合伙人同意,直接注销公司

关键是我现在不想和以前和一起合伙的人一起干了,我想一个人做.因为他现在基本上都不管公司的事情,出资也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我想让他不出资股权转让给我,我转让给他也行,如果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他想就这样保持现状,我又该怎么办?实在不行,我想公司注销了,重新来过。

一、法人不可以直接注销公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五、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六、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如果你注册的是有限公司,必须按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注销,破产清算,并按股东协议书进行操作,这方面你可以找到公司法看看,有详细的规定。
如果是合伙企业,你可以按当时订的合伙协议进行撤销。
如果没有协议,你可以和他进行协商解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4-30
不可以的,必须经由合伙人同意双方到场注销
第3个回答  2020-12-29

法人能注销公司吗?

第4个回答  2006-11-21
那叫合伙人
不叫法人
老大
没出资
叫挂名股东
公司实际事务跟他没什么关系的确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