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派出所的户籍信息可以改动吗

如果为了经济赔偿(如遇车祸为了提高赔偿标准)而改变户籍信息,派出所警察能随意帮助受害方改动受害者的户籍信息吗?车主方又该如何收集证据??

公安局派出所的户籍信息可以改动。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2-17

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如果是错误信息就可以更改,拿身份证和户口本,社区或村委会的证明,到辖区派出所申请更改即可。 正确的信息不能随便更改,除非确实发生了迁移才可以更改,变更地址后,即户口发生了迁移后,会自动更新。

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已经年满18周岁的公民姓名信息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除非有错别字或生僻字,在得到县一级公安机关的批准以下才可以更改。

总结一下,修改户籍信息是需要带上个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明等资料去派出所更改的,除非户口发生了迁移,否则不能轻易更改。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我国《户籍管理条例》规定,更正年龄的条件是:
凭监护人书面申请(18周岁以上的凭本人书面申请),验核原始户籍证明(出生证或原籍派出所迁移错误证明)和已参加工作人员档案管理部门档案记载情况及意见,经责任区民警填写居民户口登记事项变更、更正审批表,所长审批后办理报批手续。
一般来说,没人愿意帮别人随意改变户籍信息。追问

我兄弟我兄弟前几天出车祸了,致人死亡(三天后)。受害者死亡前,家人都说她是农村户口,可是,交警在处理案子时,搜集的是“城镇居民”——我们也在交警队办公电脑上和居民信息表上看见的“户口性质”是“城镇居民”。
这就前后矛盾了,会不会受害方托人把户口信息及时更改为“城镇居民”,并且把变更时间提前至很早以前??

追答

我有点明白了。
农村户口与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相差较大。
建议你,尽早咨询专业律师。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10
可以,但是不能随意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4个回答  2012-12-10
更改户籍信息,是要相关证据以及层层审批才行,现在的情况是,不是想改就能改动的,必须要有证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