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宾语前置:古代汉语的宾语在某些特定的语法条件下要置于动词之前,这种现象我们称之为宾语前置。文言文中,动词或介词的宾语,一般置于动词或介词之后,但在一定条件下,宾语会前置。
2、主谓倒置:为了强调谓语,有时将谓语置于主语之前。这仅仅是因为语言表达的需要。如,“甚矣,汝之不惠(慧)!”(《愚公移山》)另外,还有定语置于中心词之后,修饰名词的量词放在名词之后等特殊现象,因不常用,因此按下不表。
3、谓语前置:古代汉语的一些句子,谓语在主语之前,称之为谓语前置。有两种句子里谓语前置的现象比较多见。
4、状语后置:现代汉语中状语置于谓语之前,若置于谓语之后便是补语。但在文言文中,处于补语的成分往往要以状语来理解。例如:《鸿门宴》:“将军战河北,臣战河南。”“战河南”即“战(于)河南”,应理解为“于河南战”。《促织》:“覆之以掌”即“以掌覆之”应理解为“用手掌覆盖(蟋蟀)”。
5、主语的省略:在复句中第一分句出现了主语,如果后几个分句的主语与第一分句相同,那么后几个分句的主语就可以省略。
语文里句子有六个成分:主语、谓语、宾语、补语、定语、状语。
主语和谓语:主语是句子里被陈述的对象,谓语是用来陈述主语的在一般情况下,主语在前,谓语在后,例句:大伙都散了(《分马》)。
宾语和补语:宾语往往表示动作支配的对象,并且总是处在动词的后头补语是动词形容词后面的补充成分如:桥脚上站在一个人,却是我们母亲(鲁迅《社戏》)。
定语和状语:定语是名词性词语的修饰成分,状语是动词性、形容词性词语的修饰成分。
主语的类型
1、施事主语:主语在句子中是动作行为的发出者。例如:大家要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大家”是主语)
2、受事主语:主语在句中是动作行为的承受者。例如:校报还没有印出来。(“校报”是主语)
3、中性主语(当事主语):主语在句子中既不是施事,也不是受事,而是被描写、说明、判断的对象。又 叫“关系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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