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纪委书记和大学组织部长,都属于是大学的行政管理干部。那么,这两个大学中的干部,在级别上,谁更高呢?又是谁的权力更大呢?
有人认为,大学纪委书记比大学组织部长的行政级别高,也有人觉得,大学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应该是“平级”,还有人认为,组织部长管人事工作,级别相比大学纪委书记应该更高,到底谁才是对的?对于这个问题,向来是众说纷纭。现在,就让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小编为了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检索了多个高校的组织机构框架,得出的结论是,一般情况下,大学纪委书记的级别和权力都要高于大学组织部长。
比如,小编在网上检索到了贵州师范大学的领导设置。纪委书记出现在党委领导的那一列。相比之下,组织部长并没有出现在学校领导的行列之中。这就说明了,纪委书记在贵州师范大学,属于是校领导,但是,组织部长并不属于是校领导。
实际上,一般情况下,纪委书记在大学中,都属于是校领导级别。通常情况下,大学属于是正厅级事业单位,大学校长的级别,一般情况下是正厅级。
大学纪委书记的级别,一般情况下,属于是副厅级领导干部。而大学组织部长的行政级别,通常只是正处级领导干部。也就是说,组织部长和纪委书记之间,通常相差了一级。
为什么大学纪委书记的级别,要比大学组织部长的级别高呢?这是因为,纪委书记承担着监督的责任。如果纪委书记的级别太低,在工作中,就很难履行自己的职责,说的话可能也没人听。
纪委书记属于是校领导,在工作中,就更容易调度相关资源,更容易履行好相关职责,更容易把监督职能发挥好。
实际上,现在不管是公务员机关还是事业单位,都在加强纪检监察和监委工作的职能职责建设,因此,纪委书记的级别更高,也体现了各级各部门对这一块工作的重视。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