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开店,根据他们之间的约定,股份分配方式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股份分配包括两个方面:资本出资和劳动分配。
如果三个人在创立公司时没有特别的约定,那么股份通常会按照出资额来分配,即三个人分别出资的金额总和占总出资额的比例。如果他们三个人出资的金额相等,那么每个人的股份就应该是三分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两个人在店里上班打理生意,另外一个人不在店里上班,按照股份分配红利时,应该按照各自所持有的股份比例来分配。也就是说,两个人上班打理生意的部分所得的红利,按照他们的股份比例来分配,另外一个人所得的红利,按照他的股份比例来分配。
当然,如果三个人有其他的约定,如劳动力也算作股份之一,则红利的分配方式就需要按照约定来进行分配。因此,建议在开店合伙之前,要清晰明确地规定股份分配方式,并签署相关协议,避免产生分歧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