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父亲债务子女还吗

如题所述

子女没有义务替父母还钱,也就是说法律上不存在父债子还。除非父亲去世,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以继承财产为限还债。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就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其子无关。在父亲死亡后,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
一、哪些情形下,父母欠的债务是由子女偿还的
1.父母生前由于个人经营所欠债,
2.父母生前为家庭经营所欠债,因为该经营的盈、亏为家庭成员共有,相互间互负连带责任,父母生前因此所欠债务逝世后,其子女有责任在家庭财产范围内来偿还。
3、 父母生前因生活困难所欠债务。
二、父亲欠债子女不用还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若父亲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且儿子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儿子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
2、如果父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儿子没有义务替父亲偿还债务。
3、如果父亲死亡,儿子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
超出遗产部分,儿子没有偿还的义务。儿子如果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果儿子自愿为父亲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三、父母欠债对子女的影响
1、父亲欠债不会连累到子女,子女没有还债的义务。
2、子女如果继承了父亲遗产的,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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