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过户费是多少费用

如题所述

房屋赠与过户,需要双方一起到公证处先办理赠与公证,交纳评估费千分之六,依据评估价格交纳2%公证费,取得赠与公证书,再到房管部门双方一起办理赠与过户,交纳全额契税3%

4%,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就可以办理受赠人名义房产证。前提是,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
一、青岛房子过户有什么费用是多少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卖方承担)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
二、房产过户的材料准备主要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三、青岛房屋继承过户费用:
1、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档次标的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文件依据1100以下(含100)5京价(房)字[1997]第419号2101以上至10002.531001以至20001.542001以上至50000.855001以上至80000.468001以上至100000.2710000以上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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