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厅的主要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31
吉林省林业厅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省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2.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制定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
3. 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管理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统计,审核、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
4.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省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5.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拟订全省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
6. 组织、指导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
7. 负责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8. 承担全省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
9. 监督检查全省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
10. 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和专业、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
11. 执行国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和生态补偿制度,编制省级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
12. 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吉林省林业厅内设机构包括:
1. 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转工作,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全省林业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2. 法规处: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林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相关听证工作。
3. 造林绿化管理处:承担造林、营林质量管理,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造林绿化技术指导。
4. 森林资源管理处:组织、指导全省森林资源的管理,拟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统计。
5.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
6. 森林防火办公室: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开展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火灾应对与信息发布统计工作。
7. 发展规划处:研究拟订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森林经营方案。
8. 财务处:管理省级林业资金,监督规范林业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
9. 科技产业处: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和林业创新体系建设、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10. 林政稽查处:负责受理、处置或初查群众及社会举报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督办领导批示转交有关部门查处的林业案件。
11. 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林业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检验、检疫、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
12. 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13. 老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长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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