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
(一)粮食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根据上述规定,超市销售干米线的增值税税率是9%。